企业信息化过程当中的博弈分析众所周知,企业信息化主要内容是进行ERP 的选型和实施,而ERP的选型和实施存在着不少风险,曾有位知名的企业家说:“不上ERP等死,上ERP找死”,这里已很是要害地说明企业信息化过程当中的风险是在企业管理最核心的管理工具------ERP软件选型和实施过程的风险,本文试图经过经济学中的博弈理论分析为什么同为企业信息化,PDM、财务软件、协同商务等选型和实施的风险低而ERP的选型和实施风险高,供同行、学者参考。博弈是什么博弈是现实社会活动中一个常见的现象,从简单的两人对弈到社会中复杂的管理与经济决策过程,都存在多种多样的博弈现象。研究博弈现象的理论——博弈论也是现代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军事科学中应用普遍的一门学科。通俗地讲,博弈论是一种“游戏理论”,一个博弈的定义是:一些我的、团队或其余组织,面对必定的环境条件,在必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前后,一次或屡次,从各自容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博弈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囚徒困境”: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在此案的侦破过程当中,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甲和乙,并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被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可是,他们矢口否定杀人,辩称是先发现富翁被杀,而后只是顺手牵羊偷了点儿东西。因而警方将两人隔离,分别关在不一样的房间进行审讯。由检察官分别和每一个人单独谈话。检察官说,“因为大家的偷盗罪已有确凿的证据,因此能够判大家一年刑期。可是,我能够和你作个交易。若是你单独坦白杀人的罪行,我只判你三个月的监禁,但你的同伙要被判十年刑。若是你拒不坦白,而被同伙检举,那么你就将被判十年刑,他只判三个月的监禁。可是,若是大家两人都坦白交代,那么,大家都要被判5年刑。” 甲和乙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坦白或抵赖。由于若是两个都不招,由于证据不充分,两人都只能判1年。若是一方招了,本身被判三个月的监;而另外一方则属被判10年刑。但若是两人都招了,则各判 5 年。结果是:两我的争先恐后地招了,结结实实地各判了5年。由于,每一方在选择策略时都没有“共谋”(串供),他们只是选择对本身最有利的策略,而不考虑社会福利或任何其余对手的利益。而本来对双方都有利的策略(双方都抵赖)和结局(被判1年刑)就不会出现,这是典型的非合做博弈的“纳什均衡”,这里要分析的企业信息化过程会涉及二到三个博弈方,每一个博弈方中又存在若干个博弈方。企业信息化的主要内容及决策组织企业信息化过程在中外企业有着大相径庭的内容,外资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已充分考虑到企业信息化对企业将来的重要性,因此企业投资成立的时候就会考虑上一套ERP软件来管理企业,企业成立之初,各方利益主体尚未造成,员工尚未造成本身的工做和管理习惯,这时内部博弈方容易造成合做博弈,外部公司和内部选型和实施及使用人员对信息化的理解和知识比较一致,多方利益很容易达成一致,信息对称性较强,合做博弈结果更容易达成利益共享,这时信息化风险较低!内资企业不一样,内资企业信息化过程和内容都不一样,内资企业大体分两种,一种是国有企业,一种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信息化过程大体分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