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全名:cascading style sheets(百度百科) === cascading style sheet
层叠样式表,WEB标准中的表现标准语言,表现标准语言在网页中主要对网页信息的显示进行控制,简单说就是如何修饰网页信息的显示样式。
目前推荐遵循的是W3C发布的CSS3.0. 用来表现XHTML或者XML等样式文件的计算机语言。
1998年5月21日由w3C正式推出的css2.0javascript
A、内部样式css
语法: <style type="text/css"> /*css语句*/ </style> 注:使用style标记建立样式时,最好将该标记写在<head></head>;
B、外部样式html
*方法一:外部样式表的建立: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全称" /> 说明: 使用link元素导入外部样式表时,需将该元素写在文档头部,即<head>与</head>之间。 rel(relation):用于定义文档关联,表示关联样式表; type:定义文档类型; *方法二:外部样式表的导入 <style type="text/css"> @import url(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全称); </style> 注:@和import之间没有空格 url和小括号之间也没有空格;必须结尾以分号结束; C、内联样式 (行间样式,行内样式,嵌入式样式) 语法:<标签 style="属性:属性值;属性:属性值;"></标签>
差异1:本质的差异:link属于XHTML标签,而@import彻底是CSS提供的一种方式。java
差异3:兼容性的差异:@import是CSS2.1提出的,因此老的浏览器不支持,@import只有在IE5以上的才能识别,而link标签无此问题。浏览器
差异4:使用dom(document object model文档对象模型)控制样式时的差异:dom
当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变样式的时候,只能使用link标签,由于@import不是dom能够控制的.
经常使用的选择符有十种左右:
类型选择符,id选择符,class选择符,通配符,群组选择符包含选择符,伪类选择符(伪类选择符CSS中已经定义好的选择器,不能随便取名),伪对象选择符(设置在对象后发生的内容。用来和content属性一块儿使用)url
元素选择符/类型选择符(element选择器 )spa
语法:元素名称{属性:属性值;}code
说明:htm
元素选择符就是以文档语言对象类型做为选择符,即便用结构中元素名称做为选择符。例如body、div、p,img,em,strong,span......等。 全部的页面元素均可以做为选择符;
用法:
1)若是想改变某个元素得默认样式时,可使用类型选择符; (如:改变一个div、p、h1样式) 2) 当统一文档某个元素的显示效果时,可使用类型选择符 (如:改变文档全部p段落样式)
id选择器
语法:#id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A)当咱们使用id选择符时,应该为每一个元素定义一个id属性 如:<div id="div1"></div> B)id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加上自定义的id名 如:#box{width:300px; height:300px;} C) 起名时要取英文名,不能用关键字:(全部的标记和属性都是关键字) 如:head标记 D)一个id名称只能对应文档中一个具体的元素对象,由于id只能定义页面中某一个惟一的元素对象。 E) 最大的用处:建立网页的外围结构。
class选择器
语法:.class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A)当咱们使用class选择符时,应先为每一个元素定义一个类名称 B)class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如:<div class="top"></div>"
用法:class选择符更适合定义一类样式;
语法:*{属性:属性值;}
说明:通配选择符的写法是“*”,其含义就是全部元素。
用法:经常使用来重置样式。
语法:选择符1,选择符2,选择符3{属性:属性值;}
说明:当有多个选择符应用相同的样式时,能够将选择符用“,”分隔的方式,合并为一组。
语法:选择符1 选择符2{属性:属性值;}
说明:选择符1和选择符2用空格隔开,含义就是选择符1中包含的全部选择符2;
用法:当个人元素存在父级元素的时候,我要改变本身自己的样式,能够不另加选择符,直接用包含选择器的方式解决。
7.伪类选择器(伪类选择符)
语法 : a:link{属性:属性值;}超连接的初始状态; a:visited{属性:属性值;}超连接被访问后的状态; a:hover{属性:属性值;}鼠标悬停,即鼠标划过超连接时的状态; a:active{属性:属性值;}超连接被激活时的状态,即鼠标按下时超连接的状态; 要让他们遵照一个爱恨原则LoVe/HAte,也就是Link--visited--hover--active。 说明: A)当这4个超连接伪类选择符联合使用时,应注意他们的顺序,正常顺序为: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错误的顺序有时会使超连接的样式失效; B)为了简化代码,能够把伪类选择符中相同的声明提出来放在a选择符中; 例如:a{color:red;} a:hover{color:green;} 表示超连接的三种状态都相同,只有鼠标划过变颜色。
CSS选择符的权重
css中用四位数字表示权重,权重的表达方式如:0,0,0,0
第一等:表明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1000。
第二等:表明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0100。
第三等:表明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0010。
第四等:表明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0001。
通配符、子选择器、相邻选择器等的。如*、>、+,权值为0000。
继承的样式没有权值。
* 当不一样选择符的样式设置有冲突的时候,高权重选择 符的样式会覆盖低权重选择符的样式。 例如:b .demo的权重是1+10=11 .demo的权重是10 因此常常会发生.demo的样式失效 * 相同权重的选择符,样式遵循就近原则:哪一个选择符最后定义,就采用哪一个选择符样式。 (注意:是css样式中定义该选择符的前后,而不是html中使用前后)
浮动属性的简单应用
语法:float:none/left/right;
float:定义网页中其它文本如何环绕该元素显示
浮动的目的:就是让竖着的东西横着来
有三个取值:
left:元素活动浮动在文本左面 right:元素浮动在右面 none:默认值,不浮动。
页面中的注释
Html注释 <!-- 我是div的页面注释 --> css的注释 /* 我是css的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