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OOP(面向对象设计)规范

**1. 【强制】避免经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无谓增长编译器解析成本,直接用类名来访问便可。** ____ **2. 【强制】全部的覆写方法,必须加@Override 注解。** ```text 说明:getObject()与 get0bject()的问题。一个是字母的 O,一个是数字的 0,加@Override 能够准确判断是否覆盖成功。另外,若是在抽象类中对方法签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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