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设计模式:OOCSS 和 SMACSS

真心以为写出 CSS 并不难,可是要写出可被维护的 CSS 比其余程式语言都还难。所幸已经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提出许多设计模式和思惟,借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让事情事半功倍。这篇文章就来讲说 OOCSS、SMACSS 和撰写 CSS 时应该注意的规范。css

(本文的例子用的是 SCSS 语法)html

OOCSS

OOCSS 不是什么新技术,只是一种撰写 CSS 的设计模式,或者能够说是一种「道德规范」,大体上我以为重点只有两个:bootstrap

  • 减小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 增长 CSS class 重复性的使用

减小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nav class="nav--main">
  <ul>
    <li><a>.........</a></li>
    <li><a>.........</a></li>
    <li><a>.........</a></li>
  </ul>
</nav>

通常的导航栏写法,结构应该会像上面的 HTML 范例同样,若是要对那些 <a> 标签订义样式,CSS 的写法可能写成 .nav--main ul li a {},这种写法先无论效能上的问题,能够看出来过分地依赖元素标签的结构,有可能以后 HTML 结构改变,这个 CSS 就必须跟著重构,形成维护上多余的成本。segmentfault

若从这个例子来考量,原则上 <a> 都必定会接在 <li> 标签的后面,一个 <li> 只会有一个 <a>,一般不会独立存在,那就能够写成 .nav--main a {},会是比较好的写法,甚至是直接给 <a> 加上 class nav--main_item。后者是 OOCSS 所提倡的用法。设计模式

这样的写法,一来效能理论上比较好(我没办法验证),二来层次比较单纯。浏览器

增长 CSS class 的重复使用

在 OOCSS 的观念中,强调重复使用 class,而应该避免使用 id 做为 CSS 的选择器。这种想法就是像
OOP
尽可能抽离重复的程式码,例如如下这个例子,这是两种按钮的 CSS 样式属性:架构

.button {
  display: inline-block;
  padding: 6px 12px;
  color: hsla(0, 100%, 100%, 1);
  &.button-default { background: hsla(180, 1%, 28%, 1); }
  &.button-primary { background: hsla(208, 56%, 53%, 1); }
}

上面的 CSS 将两种不一样样式的 button,抽离出重复的部份,而且定义在同个 class
上。所以,要使用这样的样式,HTML 的写法可能长这个样子:app

<a class="button button-default">
<a class="button button-primary">

先用 button 宣告此为一个按钮的样式,再用 button-defaultbutton-primary 做为按钮底色的区别。这么作能够维护成本变得比较低,例如:想要改网站上全部按钮的大小,就只要修改 .buttonpadding 而已。ide

SMACSS

我对 SMACSS 的理解还不是很深刻,或许把 Scalable and Modular Architecture for CSS 看完后会有更深一曾的理解。目前对 SMACSS 的概念仅限于它对 CSS 不一样的业务逻辑所作的划分方式:post

但我认为本来的设计不是很稳当,所以我本身作了一些改良:

Base

Base 就是设定标签元素的预设值,例如浏览器的 reset 能够写在这里,若是用的是 Compass,只要 @include global-reset 便可。这里只会对标签元素自己作设定,不会出现任何 class 或
id,可是能够有属性选择器或是伪类:

html {}
input[type=text] {}
a:hover {}

Layout

Layout 是指整个网站的「大架构」的外观,而非 .button 这种小元件的 class。网站一般会有一些主要的大区块,多是 header 或 footer,Layout 就是用来定义这些「大架构」的 CSS。若是有作 Responsive Web Design 或是用 Grid System,也是把规则写在 Layout 这里。

如下这是个范例:

#header { margin: 30px 0; }
#articles-wrapper { ......; }
.sidebar {
  &.sidebar--right { ......; }
  &.sidebar-left { ......; }
}

一般只有一个选择器,一个 id、或一个 class。

Module

本来的 SMACSS 对 Module 的设计我以为不是很好,因此我硬是将 Module
拆分出一个 Partial。

这里的 Module 顾名思义,就是能够在其余地方被重复使用,若是要找更明确的例子,我想就像 Twitter Bootstrap 的 Components
同样,或者像前面 OOCSS 所举例的 .button 这种会被重复使用的元件模组。

模组不须要用任何的 prefix,由于 Module 就是设计来能够重复应用在不一样的 page 上。

Partial

Partial 跟 Latout 不一样,也跟 Module 不一样,他比 Layout 的范围小,多是
header 底下的某个子元素。他不像 Module,他是特定单一领域下特别的设定。

.nav--main {
  a { ......; }
}

一般会将 Partial 的名称加在子 class 做为 prefix,例如 .nav--main 底下的
.nav--main_item。至于为何要用这么奇怪的命名方式?这等等在 CSS 规范部分会说明介绍。

State

State 负责定义元素不一样的状态下,所呈现的样式。可是并不是指一个元素的 :hover:active 下的状态。举例来讲,一个导航栏分页,目前所在页面的分页须要加上 .active
的属性表示目前位置是在这个分页,HTML 会长这样:

<nav class="nav--main">
  <ul>
    <li><a>.........</a></li>
    <li class="active"><a>.........</a></li>
    <li><a>.........</a></li>
  </ul>
</nav>

所以能够替 .nav--main 增长 .active 这样的子 class:

.nav--main {
  // others…;
  .active {
    background: darken($background-color, 16%);
  }
}

有时候为了让阅读更贴近语义,会用比较友善的命名方式,以此段的范例来讲,.is-active 就比 .active 来得好读。

Theme

Theme 是画面上全部「主视觉」的定义,例如 border-colorbackground-image 或是 font-family 等相关的 Typography 设定。为何说是「主视觉」?由于有些元件模组仍然是留在 Module 去定义,Theme 就像 Layout 同样负责「大架构」上的视觉样式。

编者注 感谢 Only1Word 指出,theme 在 SMACSS 中更相似皮肤。

CSS 规范

这里整理的是我以为必定要知道的,其余还有不少规范能够转到文末的参考资源连结,那篇文章有介绍更多的细节。

BEM

BEM 即 Block、Element、Modifier 的缩写,这是一种 class 的命名技巧。若是整个 project 只有本身一我的作,那固然是不太可能出现 class 重复的问题,可是若是同时多个 F2E 一块儿写同个部分的 CSS,就很容易出现共用 class 的问题,所以有了 BEM 这样的命名技巧。

将 Block 区块做为起始开头,像前面 SMACSS 介绍的 Partial 就能够拿来做为 Block 的 prefix 名称;Element 则是 Block 下的元素;Modifier 则是这个元素的属性。

不一样 Block 和 Element 用 __ 两个底线区隔开来,不一样的 Modifier 则用 -- 两个 dash 区隔。至于 - 一个 dash 则表示这个 class 不依赖任何 Block 或 Element,是个独立的存在,例如:.page-container.article-wrapper

这里有个范例:

.sidebar {
  .sidebar--left__section {
    .sidebar--left__section--header {}
    .sidebar--left__section--footer {}
  }
}

Javascript Hook

透过 CSS class 来做为 Javascript 选取 DOM 节点的方式,就是 Javascript Hook。用 jQuery 能够经常看到这样的写法:$('.nav--main a'),但是当 CSS 跟 Javascript 搅在一块儿反而形成两边维护上的不便,当改了 CSS 时 Javascript 也要跟著改。

因此用 HTML 的属性去选取 DOM 节点会更好,若是非要用 CSS 的 class 那也能够多写一个 js- 的 prefix,以表示这个节点有被 Javascript 使用,例如: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li class="nav--main__item  js-nav--main__item"><a>.........</a></li>

PS. HTML 里两个 class 之间用两个空格,会比一个空格看起来好阅读。

合理的选择器

class 无所谓是否语意化的问题;你应该关注它们是否合理,不要刻意强调 class
名称要符合语意,而要注重使用的合理性与将来性。

有时候为了表示更明确,在使用 CSS 的选择器时,要表示某的 class 是搭配某个标签元素使用,会写成这样:

ol.breadcrumb{}
p.intro{}
ul.image-thumbs{}

可是上面这个写法效能不是很好,一样的目的但能够减小多余的修饰,试试改用下面这种写法,将标签名称用注解标示起来,维护上有相同的效果,可是浏览器处理的速度会比较快:

/*ol*/.breadcrumb{}
/*p*/.intro{}
/*ul*/.image-thumbs{}

参考资源

via c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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