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聊反垄断的罪与罚,咱们先把这一期的调子定一下哈,薛兆丰认为,反垄断简直就是胡闹!薛兆丰以前出了一本书叫作《商业无边界》副标题是反垄断法的经济学革命。还有罗辑思惟有一期名字叫作咱们应该反垄断吗?你们能够去看看,里面都说反垄断这个事情实在是,唉,呵呵。
那咱们开始,话说早在1991年的时候,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开始着手调查微软公司对“操做系统”的市场垄断,今后开始美国政府与微软之间的司法冲突就此起彼伏。在1997年的时候,美国司法部以及20个州的检察院联合向微软提出近百年来最大宗的反垄断诉讼。
从1991年到1997年的7年时间里,微软一直在力排众议,说我垄断什么了?你说我垄断那你说说行业边界在哪里呢?若是说电脑端的操做系统软件,那我垄断,但是若是是整个软件市场,我只占了4%,我垄断个毛?
微软对于垄断边界如何划定的辩解,是颇有道理的。公正的客观的让你们都信服的划分标准在哪里呢?关于商业垄断边界的划分,就存在两种标准。一个是行业怎么划分,你说一家航空公司垄断,可是在整个运输业里面,加上铁路和汽车的运输,航空公司就不垄断。你说一家快递公司垄断,可是把快递这个业务放在整个物流行业里面,就不垄断啊。你说一家煤炭企业垄断,可是把它放在整个能源行业里面来讲,也就不垄断啊。因此这是从行业的角度你怎么划分。另外一个是地域的问题。怎么划分地域垄断的边界呢?好比说一条街上只有一个卖大饼的,它算不算垄断?一个商业中心内只有一家卖冰淇淋的,他算不算垄断?一个村子里面只有一个理发的,出了这个村就有别家,可是在这个村子里面他算不算垄断呢?因此,是按照一个村?一个县?一个省?一个国家?或者是全球来划分垄断的边界呢?有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呢?没有,因此反垄断诉讼必定是旷日持久的扯皮官司。
刚才说的1997年美国司法部以及20各州检察院联合诉讼微软公司垄断。其中诉讼的焦点集中在微软的window98上。Win98把IE浏览器直接整合到操做系统里面了。因此法庭认为,微软捆绑了产品,借助win98给IE浏览器在市场上造成了压倒性的优点。剥夺了消费者选择的权利,又排挤了竞争对手。
个人天啊!听见没有,一坨屎同样的而且我如今想卸载都卸载不掉的IE浏览器,在当时成了微软垄断诉讼案的诉讼焦点了。我却是真但愿微软败诉,把IE从系统里剔除,反正我相信同窗们也和我同样,没有人用IE浏览器的。固然问题确定不是这么简单。说笑了哈,咱们接着说。
那么当时微软确定是要辩解啊,说我这不叫“捆绑”,而是有机的“整合”。整合以后WIN98提供了以前两个产品都提供不了的新功能,所以用户是增长了选择机会,而不是减小了。
以后法庭给予微软的处罚是这样的,微软在新的操做系统中加入其余公司的相同产品以供用户选择。再有微软公司要一分为二,变成专门开发操做系统的公司,以及专门开发其余应用系统的公司。
以如今咱们用户的标准看,缺少互联网浏览器功能的文件管理器,是知足不了咱们需求的。若是当年的惩罚微软的措施落实的话,受损的就是今天的消费者。
那么这一场被薛兆丰看来的糊涂官司最后是怎么告终的呢?由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小布什上台,小布什对自由市场竞争的态度更亲和,明白针对微软的官司实际上是竞争对手搞的小动做,跟什么破坏自由竞争环境根本搭不上边,司法部呢因而就低调处理。二呢是微软上诉,上诉以后呢受理上诉法院的法官也更站在微软这边,因此推翻了地区法院的判决,发回去换了一个法官重审。
那么在1997年微软吃了美国反垄断官司的几年以后,2005年欧盟又以微软违反“反垄断法”为名,起诉微软公司。说来也是好笑啊,欧盟仗着“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大旗,花着纳税人数以万计的银两,几经调查、听证、磋商、研究,最后得出的反垄断措施你猜是什么?居然是让“微软”提供功能较差而价格不变的软件!
此次诉讼的焦点集中在微软操做系统里预装了媒体播放器。而判决是让微软拆除预装的播放器,从而保证竞争者的利益。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这种功能较差的版本确定是无人问津,花同样的钱我为何要买功能差的操做系统?无用的功能我不用不就好了?别的软件好用我本身装就行了。但是硬要微软提供畸形操做系统,你说说究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呢仍是偏袒其竞争对手呢?
自1890年美国实施反垄断法以来,立法者和法庭就针对垄断者采起各类好笑的惩罚措施,带你们看看。最先的惩罚措施,是禁止垄断者使用公共设施,包括邮政服务和铁路运输服务。后来又有人提出要禁止垄断者使用联邦法庭。你说这些作法怎么行得通?后来又让垄断者发配充军,参与欧洲爆发的战争。实施一段时间后,有议员又建议让垄断者多交税,但这样就无异因而认同了垄断行为,仍是不行。最后才出现强行拆分公司和干预产品内部设计等措施。历史上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和美国铝业公司都由于涉嫌垄断被拆分。
对于微软的这个事情在中国这边的态度有点复杂,行为上看呢,没有人再也不用微软的产品,无论是正版的仍是盗版的。从舆论上来看呢,大多数人都在喊“反微软霸权”“反微软暴力”和“盗版有理”。这些人甚至被视为民族英雄招摇过市。
出现这种状况其实有三种缘由:一是微软的竞争对手,在市场上我打不过你,那我就经过舆论造势下黑手。二是咱们你们都在用盗版,于心有愧,一听到有人把微软说成恶魔,正中下怀啊!赶忙跟上,为的是给本身使用盗版这件事情找一个道德上开脱。三是绝大多数人对“垄断”和“暴利”有很是严重的误解。认为你“垄断”就会得到暴力,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咱们就来着重说说第三点,微软公司在美国是公认的英雄,历年来都被权威媒体评选为“最受尊重的企业”。微软使得股民拿到丰厚回报,员工找到用武之地,用户享受廉价服务。尤为使人佩服的是,微软公司历来没有占用矿山,牧场或者油田,一切价值都是无中生有的智慧创造!世界上本没有window,它首先是微软公司编制出来的。接着用户才对他产生了我的估值,也就是说用户愿意付钱购买,微软也当突然愿意卖。微软愿意以很低的价格出售,用户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而这最低价和最高价的差距,就是微软创造的所有利益。所有利益是由微软公司创造的,由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瓜分的。
因此当咱们说微软从用户身上牟取了暴力这不符合事实,微软赚取的暴力是它本身创造出来的,并且那只是它创造的所有利益的一部分,其余的则分给了用户。整块大饼都是微软本身作的,它不只养肥了本身,还养肥了用户。
换到我国的大型互联网公司BAT也是同样。没有马云你就用不上淘宝,没有李彦宏你就用不上百度,没有马化腾你就用不上微信。淘宝、微信、百度是具备巨大价值的,可是创造出来的所有利益是咱们每一个人和BAT共同瓜分掉的。他们只拿走了他们创造的价值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都分到了咱们每个用户的头上。
接着就会有人问了,资本的本性是贪婪的,若是我要买东西,只有他一家卖,他还不坐地起价赚更多的钱吗?这个道理都是咱们想象出来的,历史上咱们看看是否是如此。
以前咱们提到的美国铝业公司和标准石油公司都由于涉嫌垄断而被拆分,可是他们2在垄断阶段都干了些什么呢?先说美国铝业公司,这家企业1887年的时候卖铝每磅5美金,50年以后被反垄断诉讼的时候,1937年,每磅只卖22美分,50年间降价降了20多倍。再说标准石油公司,1880年的时候垄断了美国煤油市场95%。此后的10年间,标准石油的煤油价格从每加仑1美金降到了每加仑10美分。
这些公司都是处在绝对垄断地位的时候却一再降价,你说他们是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吗?为何会这样呢?道理很简单,罗胖给咱们举了个例子。
好比说一个村,你是村里惟一的理发师,没有竞争者,确定算垄断吧?可是你会把理发的价格提到村民们接受不了的程度吗?确定不行的对吧?你们原来一个月剃一次头,你抬高价格你们不剃就是了。如今两个月剃一次,三个月剃一次。另一个最重要的缘由,你要知道,当你把价格提到这个程度的时候,那走街串巷的手艺人说这个生意好,我也来干吧,我价钱低。或者本地村名原本是种地的,说这个赚钱比我种地多,我也来剃头吧。我价钱也能比你低。那么价格竞争立刻就开始了。
竞争不只仅是实时在市场上发生的东西,潜在的竞争也是竞争。全部的垄断公司惧怕的不是看得见的竞争者,惧怕的是看不见的。若是他抬高价格,这些人立刻就会冒出来。因此一个行业的垄断者,他的本能就是要不断的提升这个行业的门槛,我把价格不断下降,或者把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使得门槛高到后来者根本跨不进来的高度。
因此说,垄断者提升价格坑害消费者的说法根本就不成立。
另一方面,被反垄断法制裁以后,就可使得自由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有序?使得消费者的利益获得保障吗?刚才说到微软被欧盟反垄断起诉后,被迫发售阉割版操做系统的笑话就不说了,咱们来讲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简单介绍一下,AT&T公司的历史与电话的历史同样悠久。1875年,发明家贝尔在投资人的帮助下制造了第一台电话,在取得专利后,他们开始以出售专利使用许可的方式推广电话。过了20年,在1894至1904年间,在美国开业的电话公司累计达到6000多家,电话用户超过三百万,可是最大的问题是这些电话公司的用户之间不能互联!打个比方,我用移动手机号就不能用联通和用电信的打电话,咱们只有三个运营商,想象都苦逼。可是当时竟然有6000多家。用户体验要有多差!直到1913年,AT&T公司陆续收购了这些公司,并建成全国统一网络。这个问题才开始解决。因此当时的AT&T公司正是以垄断的方式才能为全国的电话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
可是因为官员和法庭认为必定要把大公司拆分才算有竞争。有竞争的市场经济才是良性的。AT&T公司1982年遭到拆分,造成只需经营长途电话业务的AT&T公司,以及7个分区经营本地电话业务的区域性贝尔运营公司,俗称小贝尔公司。因而,怎么算是本地电话,怎么算是长途电话,便成了这些拆分后的公司之间互相扯皮和抬杠的问题源泉,这种问题在以前AT&T垄断期间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因此反垄断的结果然的是像立法人想的那样好吗?
常常听人说的小的是美的,可是不少东西咱们要说,只有他大,才能美!呵呵,我说的不是那些哈!我说的是具备网络效应的平台,对单个用户而言的价值,是随着其用户总数量的增长而提升的。好比说微信,就是由于身边的人都在用微信,他才能这么好用,若是只有一小部分的人用微信,其余的人用陌陌、用飞信、用QQ、用米聊等等,那么对单个用户来讲价值就远不会想如今这么大。再好比说,如今滴滴和快的打车合并了,打车软件市场大绝大多数人都是用滴滴出行。那么乘客用一个APP就能够找到所有使用滴滴的车辆为本身提供服务。司机也只须要用一个APP就能够寻找到我所在的位置全部须要服务的乘客。若是市场上拥有的是10款甚至20款的打车软件,而每一个软件都占有一部分市场。那么咱们每一个人都不会获得如今这样畅快的服务体验。
因此说了这么多,反垄断只是强迫消费者以同价甚至更高的价格购买质量更差、服务更差的产品,这样作反而是破坏了自由市场的运行,也极大的伤害了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
薛兆丰还指出,要反的垄断绝对不是在自由市场经济内经过市场竞争而造成的垄断,要反的是行政垄断。自由市场内的竞争造成的垄断者每每对消费者和社会有极大的好处的。而行政性垄断才是消费者的大敌。可是要依靠反垄断法来对付行政垄断怎么可能呢?就连我国的反垄断法通过13年的酝酿,2007年8月31日正式由立法机关表决经过,并定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四条订下了政府干预的基调,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1、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第七条对行政垄断作出豁免,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不知道同窗们听到有何感想,我只说一句,电信、航空、邮政、烟草、能源、电力等行业就均可能彻底不受反垄断法的约束。
薛兆丰认为,反垄断法基本上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拆除国内垄断,最有效的办法只有一招,易如反掌,就是什么都无论,那就够了。“人为的准入障碍”才是垄断问题的惟一结症。其余似是而非的垄断,都是正常现象,咱们不反对。垄断的缘由不少,咱们只反对一种,那就是政府的行政保护和进入壁垒。既然这样,咱们什么都不须要,只须要一张纸,上面写着“任何企业均可以经营某某业务”,那就能够高枕无忧了。
好了说了这么多了,梳理一下薛教授对于反垄断的观点吧。
第1、
传说中的“市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并不像传说中同样能给市场带来美好阳光和自由竞争的土壤。
第2、
在商业垄断诉讼案中,行业和地域边界的划定都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并不能反映市场经济中的真实状况。
第3、
垄断企业并不必定伤害消费者的利益。真实世界中的垄断者每每都是在讨好消费者。而且小的不必定是美的,也不必定是消费者想要的。
第4、自由市场竞争下的出现的垄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行政垄断。而反垄断真正应该反的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