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开发—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能够扩展,可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时开放的,对于更改时封闭的。
 
不管模块式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没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彻底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一种变化封闭作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想出最有可能发生变化的种类,而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在咱们最初编写代码是,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咱们就建立抽象来隔离之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经过增长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发-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开发-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编程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能够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然而,对于程序中灭个部分均可以的进行抽象一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毫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自己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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