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方差的分母为何为n-1而不是n之无偏估计

    设样本均值为,样本方差为,总体均值为,总体方差为,那么样本方差有如下公式:     很多人可能都会有疑问,为什么要除以n-1,而不是n,但是翻阅资料,发现很多都是交代到,如果除以n,对样本方差的估计不是无偏估计,比总体方差要小,要想是无偏估计就要调小分母,所以除以n-1,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是除以n-2、n-3等等。所以在这里彻底总结一下,首先交代一下无偏估计。 无偏估计     以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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