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面向对象学习——3

对象基础介绍:java

一、对象是JavaScript的基本数据类型。在java中Object是全部对象的基类,在JavaScript中一样,Object是全部对象的基类,那么Object自身属性和方法在全部对象中都会体现,只是不一样的类对方法有不一样的重写。正则表达式

二、JavaScript对象是动态的—能够新增属性也能够删除属性—但它们经常使用来模拟静态对象以及静态类型语言中的“结构体”(struct)。有时它们也用作字符串的集合(忽略名/值对中的值)。 数组

三、除字符串、数字、true. false. null和undefined以外,JavaScript中的值都是对象。 尽管字符串、数字和布尔值不是对象,但它们的行和不可变对象很是相似。 浏览器

四、对象是可变的,咱们经过引用而非值来操做对象。若是变量x是指向一个对象的引用,那么执行代码yar y二x;变量y也是指向同一个对象的引用,而非这个对象的副本。经过变量y修改这个对象亦会对变量x形成影响。对象最多见的用法是:函数

 建立(create )、设置(set)、查找(query )、删除(delete )、检测(test)和枚举(enumerate)它的属性。spa

对象的属性:prototype

一、属性包括名字和值。属性名能够是包含空字符串在内的任意字符串,但对象中不能存在两个同名的属性。值能够是任意JavaScript值,或者(在ECMAScript 5中)能够是一个getter或setter函数(或二者都有)。除了名字和值以外,每一个属性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值,称为“属性特性”(property attribute):对象

    可写(veritable attribute),代表是否能够设置该属性的值。继承

    可枚举(enumerable attribute ),代表是否能够经过for/in循环返回该属性。ip

    可配置(configurable attribute),代表是否能够删除或修改该属性。

在ECMAScript 5以前,经过代码给对象建立的全部属性都是可写的、可枚举的和可配置的。在ECMAScript 5中则能够对这些特性加以配置

除了包含属性以外,每一个对象还拥有三个相关的对象特性(object attribute):

    对象的原型 (prototype)指向另一个对象,本对象的属性继承自它的原型对象。

    对象的类( class )是一个标识对象类型的字符串。

    对象的扩展标记 (extensible flag)指明了(在ECMAScript 5中)是否能够向该对象添加新属性。

二、用下面这些术语来对三类JavaScript对象和两类属性做区分:

内置对象(native object)是由ECMAScript规范定义的对象或类。例如,数组、函数、日期和正则表达式都是内置对象。

宿主对象(host object)是由JavaScript解释器所嵌入的宿主环境(好比Web浏览器)定义的一。客户端JavaScript中表示网页结构的HTMLEIement对象均是宿主对象。既然宿主环境定义的方法能够当成普通的JavaScript函数对象,那么宿主对象也能够当成内置对象。

自定义对象(user-defined object)是由运行中的JavaScript代码建立的对象。

自有属性(own property)是直接在对象中定义的属性。

继承属性(inherited property)是在对象的原型对象中定义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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