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总结

1:算数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都可分解成若干质因数的连乘积,如果不计各质因数的顺序,这种分解是唯一的。如100=22*52。 参考题:https://vjudge.net/contest/277960#problem/C 思路:求出它的每个质因子的个数,然后用公式求出它的约数个数。如果b * b > a,那么值一定为0,其余部分可以枚举b。 记住这种题一般都要素数打表 2: 求前三位: 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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