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在Java中能够声明成员变量、方法、类以及本地变量。一旦你将引用声明final,你将“不能改变”这个引用了,编译器会检查代码,若是你试图将变量再次初始化的话,编译器会报编译错误。java
在编写程序时,咱们常常须要说明一个数据是不可变的,咱们成为常量。在java中,用final关键字修饰的变量,只能进行一次赋值操做,而且在生存期内不能够改变它的值。更重要的是,final会告诉编译器,这个数据是不会修改的,那么编译器就可能会在编译时期就对该数据进行替换甚至执行计算,这样能够对咱们的程序起到一点优化。不过在针对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时,final关键字的效果存在细微差异。咱们来看下面的例子:程序员
class Value { int v; public Value(int v) { this.v = v; } } public class finaltest { final int f1 = 1; final int f2; public finaltest() { f2 = 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final int value1 = 1; // value1 = 4; System.out.println(value1); final double value2; value2 = 2.0; System.out.println(value2); final Value value3 = new Value(1); System.out.println(value3.v); value3.v = 4; System.out.println(value3.v); } }
上面的例子中,咱们先来看一下main方法中的几个final修饰的数据,在给value1赋初始值以后,咱们没法再对value1的值进行修改,final关键字起到了常量的做用。从value2咱们能够看到,final修饰的变量能够不在声明时赋值,便可以先声明,后赋值。value3时一个引用变量,这里咱们能够看到final修饰引用变量时,只是限定了引用变量的引用不可改变,即不能将value3再次引用另外一个Value对象,可是引用的对象的值是能够改变的,从内存模型中咱们看的更加清晰:性能
上图中,final修饰的值用粗线条的边框表示它的值是不可改变的,咱们知道引用变量的值其实是它所引用的对象的地址,也就是说该地址的值是不可改变的,从而说明了为何引用变量不能够改变引用对象。而实际引用的对象其实是不受final关键字的影响的,因此它的值是能够改变的。优化
另外一方面,咱们看到了用final修饰成员变量时的细微差异,由于final修饰的数据的值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咱们必须确保在使用前就已经对成员变量赋值了。所以对于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咱们有且只有两个地方能够给它赋值,一个是声明该成员时赋值,另外一个是在构造方法中赋值,在这两个地方咱们必须给它们赋初始值。this
最后咱们须要注意的一点是,同时使用static和final修饰的成员在内存中只占据一段不能改变的存储空间。spa
前面咱们能够看到,若是变量是咱们本身建立的,那么使用final修饰表示咱们只会给它赋值一次且不会改变变量的值。那么若是变量是做为参数传入的,咱们怎么保证它的值不会改变呢?这就用到了final的用法,即在咱们编写方法时,能够在参数前面添加final关键字,它表示在整个方法中,咱们不会(其实是不能)改变参数的值:设计
public class finaltest { public void finalFunc(final int i, final Value value) { // i = 5; 不能改变i的值 // v = new Value(); 不能改变v的值 value.v = 5; // 能够改变引用对象的值 } }
第三种方式,即用final关键字修饰方法,它表示该方法不能被重写。这种使用方式主要是从设计的角度考虑,即明确告诉其余可能会继承该类的程序员,不但愿他们去重写这个方法。这种方式咱们很容易理解,然而,关于private和final关键字还有一点联系,这就是类中全部的private方法都隐式地指定为是final的,因为没法在类外使用private方法,因此也就没法重写它。code
了解了final关键字的其余用法,咱们很容易能够想到使用final关键字修饰类的做用,那就是用final修饰的类是没法被继承的。对象
final关键字是咱们常用的关键字之一,它的用法有不少,可是并非每一种用法都值得咱们去普遍使用。对于第四和第五用法,咱们却甚少使用。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从final的设计来说,这两种用法甚至能够说是鸡肋,由于对于开发人员来说,若是咱们写的类被继承的越多,就说明咱们写的类越有价值,越成功。即便是从设计的角度来说,也没有必要将一个类设计为不可继承的。Java标准库就是一个很好的反例,特别是Java 1.0/1.1中Vector类被如此普遍的运用,若是全部的方法均未被指定为final的话,它可能会更加有用。如此有用的类,咱们很容易想到去继承和重写他们,然而,因为final的做用,致使咱们对Vector类的扩展受到了一些阻碍,致使了Vector并无彻底发挥它应有的所有价值。继承
它的主要用法有如下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