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出处:https://www.cnblogs.com/zhili/p/DesignPatternSummery.htmlhtml
类设计的几个原则算法
单一职责原则、开放封闭原则、里氏代替原则、依赖倒置原则、接口隔离原则、合成复用原则和迪米特法则。编程
1.单一职责原则设计模式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发它变化的缘由。若是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块儿,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其余的职责,另外,把多个职责耦合在一块儿,也会影响复用性。函数
2.开闭原则优化
开闭原则即OCP(Open-Closed Principle缩写)原则,该原则强调的是:一个软件实体(指的类、函数、模块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每次发生变化时,要经过添加新的代码来加强现有类型的行为,而不是修改原有的代码。spa
符合开闭原则的最好方式是提供一个固有的接口,而后让全部可能发生变化的类实现该接口,让固定的接口与相关对象进行交互。设计
3.里氏代替原则代理
指的是子类必须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也就是说,在软件开发过程当中,子类替换父类后,程序的行为是同样的。只有当子类替换掉父类后,此时软件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地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行为。为了就来看看违反了LSP原则的例子,具体代码以下所示:htm
4.依赖倒置原则
原则指的是抽象不该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也就是提出的 “面向接口编程,而不是面向实现编程”。这样能够下降客户与具体实现的耦合。
5.接口隔离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指的是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也就是说不要让一个单一的接口承担过多的职责,而应把每一个职责分离到多个专门的接口中,进行接口分离。过于臃肿的接口是对接口的一种污染。
6.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经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用功能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要尽可能使用合成/聚合,尽可能不要使用继承。
7.迪米特法则
指的是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余对象有尽量少的了解。也就是说,一个模块或对象应尽可能少的与其余实体之间发生相互做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这样当一个模块修改时,影响的模块就会越少,扩展起来更加容易。
设计模式的类型区分
1.建立型模式
建立型模式就是用来建立对象的模式,抽象了实例化的过程。全部的建立型模式都有两个共同点。第一,它们都将系统使用哪些具体类的信息封装起来;第二,它们隐藏了这些类的实例是如何被建立和组织的。建立型模式包括单例模式、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和原型模式。
2.结构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顾名思义讨论的是类和对象的结构 ,主要用来处理类或对象的组合。它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类结构型模式,指的是采用继承机制来组合接口或实现;二是对象结构型模式,指的是经过组合对象的方式来实现新的功能。它包括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装饰者模式、组合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和代理模式。
3.行为型模式
行为型模式是对在不一样对象之间划分责任和算法的抽象化。行为模式不单单关于类和对象,还关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做用。行为型模式又分为类的行为模式和对象的行为模式两种。
行为型模式包括11种模式:模板方法模式、命令模式、迭代器模式、观察者模式、中介者模式、状态模式、策略模式、责任链模式、访问者模式、解释器模式和备忘录模式。
23种设计模式,其实前辈们总结出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它们追求的宗旨仍是保证系统的低耦合高内聚,指导它们的原则无非就是封装变化,责任单一,面向接口编程等设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