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rcmap中,如何“让标注和注记的字体,以及符号化后的符号大小随着比例尺大小的变换而变换”???

设置“数据框”的“参考比例”。 在设置参考比例尺后,大于参考比例尺时字体和符号放大,小于参考比例尺时字体和符号缩小。如果未设置参考比例,则符号大小保持恒定,不会相对周围要素改变。 在未定义“参考比例”环境时,它的值从使用的活动数据框的参考比例获取(若数据框可访问)。如果数据框不可访问且“参考比例”环境未定义,则可能在必须访问符号化要素的图形大小和范围的任何工具里遇到错误。 参考书籍:《ArcG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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