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交流变得太有效率,再也不须要翘首引颈、两两相望,某些情意也将于是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spa
———美国海莲汉芙《查令十字街84号》游戏
好久以前就据说过这本书,至少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并非由于被誉为 "爱书人的圣经" ,而是由于书信交流。效率
直到前些日子买书时才偶然想起这本书,此时我已经有一个常常联系的固定的笔友了。基础
不过,到手后才发现这是本书信集,内容嘛,很简单,都是海莲和弗兰克的买书卖书之间的一些交流。涉及我的情感生活的,人生经历的言语,实在时可贵一见。书籍
因此这本书信集的内容仍是比较枯燥的。互联网
然而抛开书信内容,仍是有其它话题能够好好谈一谈的。经验
不论是出于友情仍是爱情,至少海莲和弗兰克从1949年起,通讯长达二十年,居然还都没见过面,光是这一点就很能让人感叹和可惜了。通信
我感觉最深的仍是他们写信中的那种诚恳纯粹的情感,还有就是书信交流这种慢节奏的生活方式,实在是很吸引我。语言
我一直相信:把手写的信件装入信封,填了地址、贴上邮票,旷日费时投递的书信具备无可磨灭的魔力——对寄件人、收信者双方皆然。生活
我从小就对信件这类东西挺感兴趣的,可是由于从前居住的地方比较偏远,并且那时候快递行业尚未像如今这么发达,就一直没有机会寄信。
就这样一直到了大学时代,通讯条件慢慢地好了起来,快递收发也方便多了。我便经过互联网发帖暂定几个笔友写信交流。
然而同现实生活中同样,聊得来的人的确太难遇到。何况若是不是对书信和私人交流特别情有独钟的话,若是信件交流不那么有趣,确实是很难保持长久的。
在经历了大一混乱的各类书信交流后,我才意识到:没必要渴望与别人交流,不管是当面仍是书信,首先要过好本身的生活,多看书培养一些其余的兴趣爱好,首先得让本身变得充实起来,变得有趣起来。至少是对生活有过一些经历和感觉,那样才能更好地与别人聊到一块去。
专一本身的那大半年时间里,读了不少人文社科类的书籍一以此填补一些闲得发慌的平常生活,从零基础训练到参加马拉松比赛以此锻炼身体,听愈来愈多的古典乐,在音乐的世界里走走停停。
虽不说我变得多么有趣了,可是至少真的没有之前那样感到无聊和空虚了。读书的那些日子里,慢慢也对本身的性格和生活方式有了一些了解。
后来个人座右铭就变成了这段文字: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以为对方乏味,就是惧怕对方以为我乏味。但是我既不肯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肯费劲使本身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由于我不以为本身乏味,即便乏味,也本身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而独处时,我最喜欢音乐,音乐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调味品。除了音乐,我还拥有什么呢?世间荒唐的事实在太多,为何不把本身的一份心情奉献给音乐呢? 抛弃全部的得与失,为了音乐而音乐,为了爱而爱。
然后在与更多的人交流后,我才慢慢意识到,有好多人确实是太在乎外表了。的确那样更能吸引人,可是只稍与她聊得深刻一点,譬如文学,艺术,生活方式,生活经历,这类我的化深层化的话题,就彻底可以看出一我的是否有个性,是否真的有内涵。聊天三句不离游戏五句不离电视剧的,我实在是,不太想聊。固然,我也知道只是这样的话题,在陌生人之间仍是不太容易聊起来的。至少不会随便聊起来。
可是写信这个方式就彻底不一样了,由于这种特殊的具备仪式感的古典交流方式,太适合用来聊这些深层次的话题了。固然也没有说能够深到交流灵魂的那种层次,可是可以在这日复一日没有期待感没有仪式感也没有浪漫感的生活中,偶尔可以收到一封远方的来信,谈文学,谈艺术,谈生活经历,谈本身的感悟,实在是太可贵了。
何况可以了解别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经历,的确是一件使人期待的事情。
同时我也慢慢喜欢上了写字,喜欢精美的小物件,喜欢把这分心意传达给其余的人。
写信的目的,不在于交友,而在于体验这样具备期待感的慢节奏生活。生活中,还有多少事情,可以极具仪式感呢?
毫无疑问,阅读对我自身的性格,思考方式,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人际交往,眼界,心境......等都提升了不少。
真正培养起阅读这个爱好是从高二开始的,始于村上春树。那年第一次读到他的《挪威的森林》,印象很是深入,那本书能够说是改变了个人生活方式。
然而高中时期,因为各类缘由,爱好没能坚持下来。陆陆续续到了大学,手头也宽裕了许多,买书也变得愈来愈方便了。从二年级开始,我开始发现生活过的停滞不前,思想与言语都,很庸俗吧。并且本身的生活过的很无聊,因此慢慢又捡起了阅读。同时佐以马拉松训练与古典音乐。
的的确确,从小到大个人身边都没有读书氛围,因此我大量接触阅读仍是在成年后。
我虽不敢说阅读究竟将我本身影响得有多么多么好,但至少,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大多数时候,书比人更有趣,与别人闲聊不如看一本好书。
因为个人交际圈子比较底层一些,我是真的以为,谁便挑一本我看过的书,都比我认识的人更有趣,且更有深度。
阅读,影响了个人生活方式。也影响了个人言语态度。
我仍是但愿我可以坚持下去。
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时而戚戚于胸、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受。
一旦交流变得太有效率,再也不须要翘首引颈、两两相望,某些情意也将于是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
书籍,确实是人类所成功拥有最好的记忆存留形式,记忆今后可置放于咱们的身体以外,不随咱们的肉身朽坏。
咱们活在一个诡异的世界——这么漂亮,又能终生厮守的书,只须花至关于看场电影的代价就能拥有。
阅读基本上是一我的的行为,因此重度书痴大都是孤独和寂寞的。
语言创造了“寂寞”这个词来表达一我的而感到的痛苦;“孤独”这个词来表达因一我的而感到的光荣。
从阅读的需求面来讲,一本书的再阅读不只仅只是可能,而是必要,你不能希冀本身一眼就洞穿它,而是你十五岁看,二十岁看,四十岁五十岁看,它都会因着你不一样的询问、关注和困惑,开放给你不同的东西。
历史经验一再告诉咱们,极多开创力十足且意义重大的书,咱们当下的社会并无那个能力一眼就认得出来。
我一直相信:把手写的信件装入信封,填了地址、贴上邮票,旷日费时投递的书信具备无可磨灭的魔力——对寄件人、收信者双方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