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做用域链是Js编程中一个必需要具有的,做用域决定了变量和函数有权力访问哪些数据。在Web浏览器中,全局执行环境是window对象,这也意味着全部的全局变量或者方法都是window对象的属性或方法。当一个函数在被调用的时候都会建立本身的执行环境,而这个函数中所写的代码就开始进入这个函数的执行环境,因而由变量对象构建起了一个做用域链。css
var wow = '魔兽世界'; var message = function(){ var _wow = '123'; }
在这个例子中全局环境中包含了两个对象(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不算),window.wow和window.message,而这个message函数中又包含了两个对象,它本身的变量对象(其中定义了arguments对象)和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当这个函数开始执行时,message本身的变量对象中定义了_wow,而它的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有wow,假设在message中alert一下wow,其实是message中包含的全局环境的变量对象.wow,因而能够访问。html
var wow = '123'; var message = function(){ var wow = '456'; }
若是执行message函数alert一下wow,它的做用域是这样开始搜索的,先搜索message本身的变量对象中是否存在wow,若是有就访问而且立马中止搜索,若是没有则继续往上访问它,有wow,则访问而且立马中止搜索,以此类推一直搜索到全局环境上的变量对象,若是这里都没,恭喜你,这里要抛错了。python
var c = '123'; var message = function(){ var g = '123'; var a = function(){ var d = '123'; } }
在这个例子中包含有三个执行环境,全局环境,message的环境,a的环境。从这里能够看出message自身包含两个对象,本身的变量对象和全局环境中的变量对象,而函数a则包含了三个,自身的变量对象,message的变量对象和全局变量对象。css3
当开始执行这个函数时,在函数a中能够访问到变量g,那是由于函数a包含了message的变量对象,因而在自身没有开始搜索上一级的变量对象时发现了,因而能够访问。那么访问c的原理也是如此,当自身和上一级的message的变量对象都没有,可是全局变量对象中存在,因而访问成功。web
了解这个做用域,对于Js编程是相当重要的,否则可能会出现,明明想要的预期结果是123,可是变成了456,为何?那就是由于一级一级的搜索,可能会存在覆盖,或者搜索到别的地方就当即中止搜索了。正则表达式
引用类型虽然看起来和类很类似,可是它们倒是不一样的概念,引用类型的值,也就是对象是引用类型的一个实例。在Js中引用类型主要有Object,Array,Date,正则,Function等。chrome
Object和Function在后面详细复述。编程
Array跨域
在Js中数组能够存储任意的数据,并且它的大小是能够动态调整的相似于OC中的NSMutableArray。建立数组可使用构造函数的方式也可使用字面量的形式,另外可使用concat从一个数组中复制一个副本出来。数组自己提供了不少方法让开发者使用来操做数组。数组
Date
时间对象也是使用很是多的玩意,它是使用GMT时间来描述,并且时间对象是能够直接比对大小的。
var date1 = new Date(2015,1,2); var date2 = new Date(2015,1,10); date1 < date2
经常使用的方法
上面看起来都是获取,固然也有设置,只是相应的get置换成set便可。
正则表达式
在Js里正则表达式是用RegExp类型来支持的,关于正则能够看看以前写的一篇文章,用python来描述的如何读懂正则。
Js也支持三种模式,gim,表示全局,不区分大小写,多行。
通常来讲不多有人这么使用var xxx = new RegExp(),而是用字面量的方式,好比var xx = /[bc]/gi;像用的比较多的方法有exec用于捕获包含第一个匹配项的数组,没有则返回null。test,用于判断,若是匹配返回true,不匹配返回false。
处理字符串
在Js中还有一种叫作包装类型的玩意,正由于此因此处理一些基本数据类型,好比字符串时,有不少方法可使用。
提及来Js的核心是什么?那就是函数了。对于函数主要是理解它的几个概念。
匿名函数又叫拉姆达函数,主要是在把函数当值传递的时候用,或者是把函数当返回值,好比:
function d(callback){ callback(); } d(function(){ alert('123') }); //或者 function b(){ return function(){ alert('123'); } } var g = b(); g();
其实第二种方式跟闭包的意义同样了,所谓的闭包书面的解释是能够访问另外一个函数做用域内变量的函数,稍微改写一下可能会更明显。
function b(){ var name = '123'; return function(){ alert(name); } } var g = b(); g();
从这里能够看出来return的函数能够访问到name,而外部却不行,这个返回值的函数就能够理解为闭包。理解闭包还能够看一个经典的求值的例子。
function save_i(){ var a = []; for(var i = 0;i<10;i++){ a[i] = function(){ return i; } } return a; } var c = save_i(); for(var i = 0;i<10;i++){ alert(c[i]()); }
从这个例子上来看,咱们想获得的结果是10次循环a[i]保存着一个闭包,而后alert出从0到10,可是结果很出人意料,所有是10,为何?哪里理解的不对呢?a[i]明明是内部函数,而后让它访问另一个函数做用域内的变量i。
我的以为能够这样去分析问题,在客户端执行Js时有一个全局执行环境,指向的是window对象。而所谓的对象也就是引用类型,实际上在后台执行环境中,它就是一个指针。
回到Js当代码在执行的时候,会建立变量对象而且构建一个做用域链,而这个对象保存着当前函数能够访问的对象。
window ->save_i ->this|argument ->a ->i ->看不见的a[0]-a[10] ->a[0]function(){} ->i ->c
上述的i和a[0]里的i是同一个i,那么结果就是10。
进一步处理
function save_i(){ var a = []; for(var i = 0;i<10;i++){ a[i] = function(k){ return function(){ return k; }; }(i) } return a; } var c = save_i(); for(var i = 0;i<10;i++){ console.log(c[i]()); }
接着按上面的节奏来分析
window ->save_i ->this|argument ->a ->i ->看不见的a[0]-a[10] ->a[0]function(){} ->k ->function(){} ->k ->c
什么是传参?按值传递,至关因而在那个当即执行的函数中建立了一个新的地址和空间,虽然值是同样的,可是每个k又是不一样的,因此获得的结果正好知足了咱们的预期。
原本正常状况下save_i执行完毕后就要销毁,可是内部的闭包被包含在这个做用域内了,因此save_i无法销毁,从这里能够看的出来闭包会带来内存的问题,由于用完以后无法销毁,若是不注意的话。
那么用完以后只能设置为null来解除引用,等着自动销毁把内存回收。
JavaScript的全部对象都衍生于Object对象,全部对象都继承了Object.prototype上的方法和属性,虽然它们可能会被覆盖,熟悉它对于编程能起到很大的做用,也能比较深入的了解JavaScript这门语言。
建立一个对象可使用new,也可使用快速建立的方式:
var _object = {};
_object对象中就可使用Object.prototype中全部的方法和属性,虽然看起来它是空的。说到这里在编程中经常有一个很是有用的需求,如何判断一个对象是空对象。
这是zepto中的判断一个对象是不是空对象,经常使用:
$.isEmptyObject = function(obj) { var name for (name in obj) return false return true }
也顺便看了下jQuery原理是如出一辙的:
isEmptyObject: function( obj ) { var name; for ( name in obj ) { return false; } return true; }
使用in操做符来实现,它不会遍历到父原型链。
constructor返回一个指向建立了该对象的函数引用,这个东西主要是能够用来识别(类)究竟是指向哪里的。
defineProperty直接在一个对象上定义一个新属性,很是适合用于动态构建,传入三个参数[动态添加对象的目标对象,须要定义或被修改的属性名,须要定义的对象],在第三个参数中能够有些属性来表示是否继承(proto),要不要定义get,set方法,enumerable是否可枚举。
defineProperties跟上述defineProperty同样,可是它能够添加多个。
getOwnPropertyNames返回一个由指定对象的全部属性组成的数组
keys返回一个数组包括对象全部的属性(可枚举)
keys是常常会用到的一个属性,它只能包可枚举的,若是想获取一个对象的全部属性包括不枚举的,那么使用getOwnPropertyNames。
hasOwnProperty用于判断某个对象是否包含有自身的属性,这个方法经常用于检测对象中的属性是否存在,它只检测自身,对于继承过来的都是false,这一点是很是重要的理解。
isPrototypeOf 用于检测一个对象是否在另外一个对象的原型链上,好比有两个对象是互相交互的,经常会使用它来进行检测。
propertyIsEnumerable这个方法也比较重要,返回一个布尔值,检测一个对象的自身属性是否能够枚举
可枚举的理解,也就是对象的属性可枚举,它的属性值不能够修改,可是在Js中它有本身的定义,引擎内部看不见的该属性的[[Enumerable]]特性为true,那么就是可枚举的。基本上把一个普通对象能够看作是一个枚举类型,好比var color = {'red':1},red是能够修改的,可是red是可枚举的,可是若是是继承过来的属性,propertyIsEnumerable是返回false的,它还有一个特色,就是自身。
若是要定义不可枚举的属性,那就要使用defineProperty方法了,目前不能用对象直接量或者构造函数定义出来。
var obj = {name: 'jack', age:23} Object.defineProperty(obj, 'id', {value : '123', enumerable : false });
关于拷贝的问题,主要分为深拷贝和浅拷贝,可是若是从空间分配上来讲JavaScript的拷贝不该该算是深拷贝,好比:
var d = {}; for(k in a){ d[k] = a[k]; } return d;
今天忽然想到了这么一个问题,在C语言中,所谓的拷贝,就是分两种状况,一种是把指针地址拷贝给另一个变量,虽然也开辟的了一个内存空间,在栈上也存在着一个地址,我对这个变量进行修改,同一个指针是会改变其值的,这种拷贝叫浅拷贝。另一种状况,直接开辟一个新空间,把须要复制的值都复制在这个新的空间中,这种拷贝叫中深拷贝。
若是看到上述的一段Js代码,不少人说它是浅拷贝,假设传入一个a对象,拷贝完成以后返回一个d,当我修改返回对象的值时并不能同时修改a对象,因而,在这里我有一个很大的疑问,在Js中到底什么是浅拷贝,什么是深拷贝的问题?
这一点上感受Js真的很奇葩,若是在开发iOS中,不可变对象copy一下,依然是不可变,因此是浅拷贝,拷贝了指针变量中存储的地址值。若是是可变对象copy一下,到不可变,空间变化了,包括不可变mutableCopy到不可变,空间依然变化了,因此是深拷贝。可是JavaScript中对于这一点要考虑一种状况,值类型,和引用类型,这个基础知识,我相信你们都很是清楚。数字,字符串等都是值类型,object,array等都是引用类型。
var a = [1,2,3]; var b = a; b.push(4); console.log(a); //[1,2,3,4] var numb = 123; var _numb = numb; _numb = 567; console.log(numb); //123
从这个例子中能够看的出来,它们使用的都是=符号,而数组a发生了变化,numb数字却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从这里,能够有一个总结,所谓了深拷贝,浅拷贝的问题,应该针对的是有多个嵌套发生的状况。否则假设是这样的状况,还能叫浅拷贝么?
var object = {"de":123}; var o = copy(object); o.de = 456; console.log(object) //{"de":123}
明显对象o中的de属性修改并无影响到原始对象,一个对象中的属性是一个字符串,若是从内存空间的角度上来讲,这里明显是开辟了新的空间,还能说是浅拷贝么?那么针对另一种状况。
var object = { "de":{ "d":123 } } var o = deepCopy(object); o.de.d = "asd";
若是一个对象中的第一层属性,不是值类型,只单层循环,这样来看的话确实是一个浅拷贝,由于在Js中引用类型用=赋值,其实是引用,这样说的通。因此,深拷贝,还须要作一些处理,把object,array等引用类型识别出来,深层递归到最后一层,一个一个的拷贝。
var deepCopy = function(o){ var target = {}; if(typeof o !== 'object' && !Array.isArray(o)){ return o; } for(var k in o){ target[k] = deepCopy(o[k]); } return target; }
思路是如此,这个例子只考虑了两种状况,对象和数组,为了验证这样的思路,最后的结果与预期是同样的。
var _copy = { 'object':{ 'name':'wen' }, 'array':[1,2] } var h = deepCopy(_copy); h.object.name = 'lcepy'; h.array[1] = 8; console.log(h); console.log(_copy);
面向对象的语言有一个很是明显的标志:类,经过类来建立任意多个具备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惋惜的是Js里没有这样的概念。
可是Js有一个特性:一切皆是对象。
聪明的开发者经过这些特性进行摸索,因而迂回发明了一些程序设计,以便更好的组织代码结构。
主要是用来解决有多个相同属性和方法的对象的问题,能够用函数来封装特定的接口来实现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version){ return { 'name':name, 'version':version, 'showMessag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 var test = computer('apple','11.1'); test.showMessage();
咱们知道像原生的构造函数,好比Object,Array等,它们是在运行时自动出如今执行环境中的。所以,为了模仿它,这里也能够经过一个普通的函数,而且new出一个对象,这样就成为了自定义的构造函数,也能够为他们添加自定义的属性和方法。
可是这样的构造函数有一个缺陷,就是每一个方法都会在每一个实例上建立一次,由于每次建立都须要分配内存空间,可是有时候这样的特性仍是有用的,主要是要控制它们,在不使用的时候释放内存。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version){ this.name = name; this.version = version; this.showMessag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apple = new Computer('apple',2014); var dell = new Computer('dell',2010); apple.showMessage(); dell.showMessage();
像apple,dell是经过Computer实例化出来的不一样的对象,可是它们的constructor都是指向Computer的。这里也可使用instanceof来对(对象)进行检测。
在书写上构造函数跟其余函数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主要的区别仍是在使用上,构造函数须要使用new操做符。
其实这样的书写,已经跟类没有什么区别了,表面上来看,而构造函数我我的更倾向于一个类的某个静态方法。
说到原型模式就不得不提一提关于指针的问题,由于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属性,而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
C语言描述指针,这个在iOS开发中很是重要
好比我先定义一个int类型的指针变量和一个普通的int类型数据,而后给指针变量赋值。
int *p;
int pp = 123; p = &pp; *p = 999; printf('%d',pp);
*是一个特殊符号用于标明它是一个指针变量。
&是地址符
分析这个就要说到栈内存和堆内存了,好比*p在栈内存中分配了一个地址假设是ff22x0,它尚未空间。而pp存在一个地址ff23x0,而且分配了一个空间存储着123,这个地址是指向这个空间的。
p = &pp 这样的赋值操做,也就是把ff23x0取出来,而且给p分配一个空间把ff23x0存储进去,而且ff22x0指向这个空间。
*p = 999 从这里就能够看出来p操做的是地址,而这个地址不就是ff23x0么,因而pp成了999。
所谓的指针也就是存储着地址的变量。
回到原型上,若是每个函数中的 prototype属性都是一个指针,实际上它只是一个地址引用着一个空间,而这个空间正是咱们写的xxx.prototype.xxx = function(){}这样的代码在运行时分配的空间。那么可见,使用原型的好处是空间只分配一次,你们都是共享的,由于它是指针。
先看一个例子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Message = function(name){ alert(name); } var apple = new Computer('apple'); var dell = new Computer('dell'); Computer.prototype.isPrototypeOf(apple);
在解释这个原型链以前,还要明白Js的一个特性,就是若是自身不存在,它会沿着原型往上查找。它的原理稍微有些绕,Computer自身的prototype是指向它自身的原型对象的,而每个函数又有一个constructor指向它自身,prototype.constructor又指向它自身。因而Computer的两个实例apple,dell内部有一个proto属性是指向Computer.prototype的,最后的结果是它们可使用showMessage方法。
固然它们还有一个搜索原则,好比在调用showMessage的时候,引擎先问apple自身有showMessage吗?“没有”,继续搜索,apple的原型有吗,“有”,调用。因此从这里能够看出,this.showMessage是会覆盖prototype.showMessage的。
另外还可使用isPrototypeOf来检测一个对象是否在另外一个对象的原型链上,上述的代码返回的是true。
apple.hasOwnProperty('name') apple.hasOwnProperty('showMessage')
使用hasOwnProperty来检测究竟是对象属性仍是原型属性,使用this建立的属性是一个对象属性。
从上面能够看出来原型链的好处,可是它也不是万能的,正由于指针的存在,对于某些引用类型来讲这个就很是很差了,我须要保持原对象属性值是每个对象特有的,而不是共享的,因而把以前的构造函数与原型组合起来,也就解决了这样的问题。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Messag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apple = new Computer('apple'); apple.showMessage();
这样的结果是在对象中都会建立一份属于本身的属性,而方法则是共享的。
动态原型模式
有时候遇到某些问题须要动态添加原型,可是实例中是不能添加的,因此绕来一下,在初始化构造函数中添加。
var Computer = function(){ if(typeof this.showMessage !== 'function'){ Computer.prototype.showMessage = function(){ } } }
只要初始化了一次,之后就不用修改了。
这种模式的原理就是在一个函数中封装须要建立对象的代码,而后返回它。
var test = function(name){ return { 'name':name } } var g = new test('apple'); var f = de('dell');
看起来它跟工厂模式仍是很像的,
这种模式主要是在解决须要安全的环境中使用,通常来讲一个类若是不提供getter,setter方法,是不容许直接访问和修改的。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var _name = name; return { 'getter':function(){ return _name; }, 'setter':function(name){ _name = name; } } }
这样的方式能够保证属性或者说是数据的安全性,不容许直接随便修改,若是不提供setter方法的话,压根就不容许。
谈到面向对象,那么就不能不谈谈继承的问题了,而在Js中主要是将原型做为实现继承的主要思路。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computer') } var Apple = function(){ } Apple.prototype = new Computer(); Apple.prototype.hide = function(){} Apple.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apple') } var apple = new Apple(); apple.show(); alert(apple instanceof Computer);
使用这样的方式,其实是从Computer的实例中先借它的prototype中全部的方法,可是这里会存在几个问题。
解决问题一如何传入参数
咱们知道Js中有两个方法能够改变函数的上下文,apply和call,实际上类就是函数,这里既借属性也借prototype,不就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了么。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computer') } var Apple = function(name){ Computer.call(this,name); } Apple.prototype = new Computer(); var apple = new Apple('apple'); alert(apple instanceof Apple); alert(apple instanceof Computer);
在运行时先借prototype,而后再借子类的this,可是这个也有个问题,那就是会调用两次父类。
继承的技巧
还有一种继承是生成一个临时对象,而后临时对象借须要继承的父类的prototype。
var extend = function(o){ var F = function(){} F.prototype = o; return new F(); } var parent = { 'name':['lcepy'] } var game = extend(parent); game.name.push('wow'); var _game = extend(parent); _game.name.push('view');
使用这样的方式有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不要借属性之类的数据,由于它们是共享的,这是一个浅拷贝,仍是由于指针的缘由。不过要是继承方法,这种方式很方便。
还有一种方式跟上述相似,主要是封装了一层函数,用来返回对象。
这样的方式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调用两次父类的问题,避免额外的借来的属性或方法。想一想看第一次Computer.call(this),借来了this上的属性或方法,第二次Apple.prototype = new Computer(),又借来了this上的属性或方法,这里的初衷是想借原型,没办法这个是实例,因此该借的不应借的都借来了。那么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就要解决继承属性的继承属性,继承原型的继承原型,也不乱借。
var extendPrototype = function(sub,supers){ var F = function(){} F.prototype = supers.prototype; var _f = new F(); _f.constructor = sub; sub.prototype = _f; } var Computer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omputer.prototype.show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Apple = function(name){ Computer.call(this,name); } extendPrototype(Apple,Computer); var apple = new Apple('apple'); apple.show();
第一步把supers的原型赋值给F,第二步建立F的实例,第三步把_f实例的constructor属性修改为子类,第四步把_f实例赋值给子类的prototype。
这样的话就是不应借的也不会继承了
通常来讲内存管理主要有这么几种方式,引用计数和标记,而JavaScript采用的就是标记管理的方式。Js的内存管理是自动的,可是并非说执行完后立马销毁,而是有时间周期性,相隔一段时间执行一下垃圾回收,把没有引用的内存所有销毁。
OC中采用的是引用计数来手动管理内存,这样的方式比较好,可让开发者本身来管理。固然也有很差的地方,若是遗忘了释放,极可能引发应用的崩溃。
整体来看在IE中由于COM组件的缘由,可能会发生循环引用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引用计数的内存管理都会碰见。所谓的循环引用是指在对象A中包含了一个指向B的指针,而后再对象B中包含一个指向A的指针,因而悲剧了。
var element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 var my = {}; my.element = element; element.my = my;
你们都引用,因而,可想而知。要避免这种问题,必定要在不使用的时候my.element = null,把它断开。
那么,其余浏览器呢?仍是标记清理的机制,好比一个函数的变量,在进入环境时标记上“进入环境”,执行完以后标记上“离开环境”,而后等待系统来释放。
IE有一个手动释放的方法,window.CollectGarbage,调用它就立马释放已经标记离开环境的变量,不过不少文章都不建议这样作。
那么通常都这样作,引用类型的释放
var my = {}; //使用完毕以后 my = null;
让my脱离执行环境,标记上已经离开环境,而后等待系统执行垃圾回收,释放内存。
注明: IE8已上,支持现代XMLHttpRequest
客户端Js与服务器进行网络交互必备的一个玩意,它不支持跨域,若要跨域还须要进行一些额外的处理。
var xhr = new XMLHttpRequest();
在使用xhr对象时,要调用的第一个方法是open(),它接受三个参数[发送请求的类型,请求的URL,描述是否同步仍是异步的布尔值]false同步,true异步。
关于Ajax同步异步的我的理解:
结束时须要调用xhr.send(),若是没有发送数据的主体,必需要null,作为发送参数。另外在接收到响应以前还能够调用abort()来取消异步请求(不建议调用它)
当收到响应后会自动填充xhr对象,它有几个比较重要的状态,咱们必需要了解清楚与处理。
正常状况下须要检测status === 200 readyState === 4 这就表示responseText或者responseXML中已经填充了所有的数据能够提供给客户端使用了。
1 开头的用于描述请求已经发送,须要请求者继续操做才能继续的状态 2 开头的用于描述请求已经成功 3 开头的用于描述成功,可是还须要继续操做 4 开头的用于描述客户端发送了什么数据致使服务器错误 5 开头的用于描述服务器错误(常见的如,服务端代码抛错了)
readyState状态
0 未初始化,尚未调用open方法 1 已经调用open方法,尚未调用send方法 2 已经调用send方法,可是尚未接收到响应 3 已经接收了部分数据 4 已经接收了所有的数据
每个请求和响应都会带有相应的HTTP头信息,其中对开发者是颇有用的,而xhr对象提供了一个setRequestHeader方法来设置头信息,它必须在调用open方法以后而且在send方法以前。
既然有设置,那么必须得有获取,xhr对象也提供了两个方法分别来获取,getResponseHeader传入一个头部字段名来获取,getAllResponseHeaders来获取所有的头信息。
而接收数据则须要处理onreadystatechange事件,每次刷新状态时,系统都会从新调用此事件。
客户端Js出于安全的考虑,不容许跨域调用其余页面的对象,正是由于这样才给Ajax带来了不少不方便的地方。跨域最简单的理解就是由于Js同源策略的存在,好比a.com域名下的Js不能访问b.com下的Js对象。
对于主域相同而子域名不一样的状况,能够经过document.domain来处理,好比www.163.com/index.html和wow.163.com/wower.html,在这两个文件中分别加入document.domain = "163.com",而后在index.html页面中建立一个iframe引入wower.html,获取iframe的contentDocument,这样这两个js就能够交互了。
index.html
document.domain = '163.com'; var iframe = document.createElement('iframe'); iframe.src = 'http://wow.163.com/wower.html'; iframe.style.display = 'none'; document.body.appendChild(iframe); iframe.onload = function(){ var doc = iframe.contentDocument || iframe.contentWindow.document; //如今能够经过doc来操做wower.html中的js对象了 }
wower.html
document.domain = '163.com';
使用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的跨域是有限制的
偶尔可使用一下
稍微有些绕,可是数据量比较大,也比较安全
在data.html页面中
window.name = 123;
app.html页面中建立一个隐藏的iframe,它的scr指向data.html,在onload事件中,把当前iframe的contentWindow.loaction修改为empty.html,当再次onload时就能够经过contentWindow.name来获取到123了。
偶尔使用
利用这种方式,说实话(不建议),比较绕,并且数据量小,直接暴露在URL上。它的原理主要是这样的,假设wow.163.com/index.html页面,wow.163.com/empty.html(空的,什么内容都没有),须要交换数据的页面在www.qq.com/a.html上。
在wow.163.com/index.html#(#号就是咱们要传递的数据),建立一个隐藏的iframe,hash值能够当参数传递给www.qq.com/a.html#(),在www.qq.com/a.html中能够获取到hash值,根据它进行处理,而后在www.qq.com/a.html页面中建立一个隐藏iframe,把处理的结果当hash值进行传递,给wow.163.com/empty.html#()这样,在同一个域名下,wow.163.com/empty.html中的js能够经过parent.parent.location.hash = self.location.hash来改变hash值,这样就达到了跨域的目的。
不建议使用,坑爹的思路
这种方式是目前开发时最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利用动态建立script标签来实现跨域的目的,虽然浏览器有显示Js对象的访问,可是它没有限制Js文件的加载,任何域名下的Js文件均可以加载。
对客户端而言,文件的加载其实就是发送一次GET请求,在服务端实现时,也就是处理此次的GET请求,而且响应,参数能够经过?来带走,俗称一波流。
在客户端上对于script文件加载是否已经完毕的判断,IE是判断script标签的readystatechange属性,而其余浏览器是onload事件。
忽然感受作移动端不考虑IE的兼容,果真是杠杠的,建议使用
主要是利用window.postMessage来发送消息,监听window.message来获取消息,判断origin能够判断消息来源,data获取消息内容,soucre来引用发送方的window对象引用。
www.b.com/b.html发送消息给www.a.com/a.html
window.postMessage('hello','www.a.com/a.html')
window.addEventLister('message',function(event){ if(event.origin === 'http://b.com'){ //处理 } })
iframe的发送方式
contentWindow.postMessage('data','b.com')
话很少说,移动端这种跨域方式也很经常使用(建议推荐使用)
若是是本身产品,又是作移动端可使用,比上述任何方式都要方便,须要服务端支持响应时也要设置跨域头。
若是服务器响应此头,浏览器会检查此头,它的值表示请求内容所容许的域名,也就是若是是*号,表示全部域均可以访问,若是这里是a.com,表示除了同源外,只容许来自a.com域的访问。
Access-Control-Allow-Origin:*
若是须要读取cookie则须要设置它
Access-Control-Allow-Credentials:true
设置容许跨域的请求类型
Access-Control-Allow-Methods:POST
兼容性问题,某些版本的浏览器须要在open以后,设置xhr.withCredentials = true;话很少说,建议推荐使用
BOM提供了不少对象,它的核心是window,表示它是浏览器的一个实例,在ECMAScript中又是Global对象。它提供了不少访问浏览器的功能,这些功能与网页无关,因此缺乏事实标准的BOM既有意思又有些坑。复习它,主要是复习几个比较有用的对象,其余能够了解一二。
算起来它是我用的最多的一个对象
它提供了当前窗口加载的页面有关的信息,也对URL进行了片断分解,既是window的属性,也是document的属性。
上述的属性基本上均可以直接使用,search除外,它返回的是一个完整的查询字符串,没有办法访问其中的每一个查询字符串参数,还须要额外的进行处理。
通常来讲根据它的特色,?开头&拼接,key=value的形式来展示,最好是key和value都要decodeURIComponent一下。
在location中除了上述的属性外,还有一些比较有用的方法和技巧,主要是用来控制页面跳转的问题。
open如今估计没人会用了
若是页面中包含框架,则每一个框架都有本身的window对象,可使用frames来获取,好比frames[0]或者frames['name']。这里还要了解的是top,parent,对于这些只要理解的层级关系,每个指向都是会很是清楚的。
在作某些动画效果的时候,主要是针对PC端,可能会使用到窗口位置,窗口大小的属性来进行计算,好比innerWidth,innerHeight,outerWidth,outerHeight,获取到这些尺寸,通常会与当前div的高宽进行减法来获取精准的位置。
setTimeout和setInterval是进行时间调度的函数,咱们知道Js是单线程的,可是可使用这个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代码,前面一个setTimeout是在指定的时间内执行(只执行一次),后面的setInterval则是以指定的时间重复执行(N次)
用这个通常是在统计用户浏览器版本,操做系统等场景下才用的上,偶尔有几个会比较实用。
在Js中有几个对象在编程里真用不上,这个就是其中之一。它主要是用来代表客户端的能力,好比显示器的信息,像素,高,宽等。
history对象保存着用户上网的历史纪录,可是这个也是很是不经常使用。主要是用go方法,back方法,forward方法。
说实话,后面三个navigator,screen,history基本上很废材,HTML5中的history对象pushState很是有用外。
DOM是针对HTML和XML文档的一个API,主要是使用JavaScript来进行编程操做HTML和XML文档。其余语言若是实现了DOM标准,理论上也是可使用这个API的,这里仅仅讨论JavaScript的应用。
理解层级结构与关系
在浏览器中好比HTML页面是由不少有层次结构的标签组成的,而为这些标签提供查询,添加,删除等等方法主要就是DOM在提供支持。
(页面又称为文档)文档中全部的节点之间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好比下面一个经典的HTML:
<html> <head></head> <body></body> </html>
一个标签又能够称为一个元素,head和body那就是兄弟关系,它们都来自一个父系html,又能够说html的子元素是head和body,可能这样描述还不太明显,这样就用原生Js操做DOM来的方式来看看层级结构。
var html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tml')[0];
先经过getElementsByTagName获取html根元素的节点,每个元素都有一个childNodes集合和一个parentNode分别表明子节点集合和父节点,若是不存在,则都是null,若是是集合不存在,则是一个[]。
html的childNodes //[head,body] html的parentNode // document
每个元素也都有一个firstChild和lastChild来分别表明第一个子元素和最后一个子元素
每个元素也都有一个nextSibling和previousSibling分别表明前面一个元素和后面一个元素,以当前本身为参照物。
从这样能够看出来,它就像族谱同样对元素的关系进行了定义,经过理解这些层级关系,利用DOM提供的API能够很顺利的进行操做。
常见的获取方式
后面两个属于HTML5提供的新API,在移动端会用的比较多,前者是获取单个,后者获取集合。
常见添加,删除
appendChild主要是向childNodes集合的末尾添加一条元素,insterBefore能够用来插入特定位置,两个参数,要插入的节点和做为参照的节点,更新成功后插入的节点会在参照节点以前,也就是参照节点的previousSibling。replaceChild和insterBefore有些相似,两个参数,要插入的节点和参照节点,更新成功后,要插入的节点会替换参照节点,removeChild就比较好理解了,删除一个节点,这四个方法都有返回值。
常见元素属性
通常来讲,若是var doc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doc.id = 'xx';这样的方式也是能够更新或者获取到元素的属性的,不过不推荐这么使用,要获取元素的属性,DOM API也提供了三个方法来使用。
getAttribute能够获取元素的属性,setAttribute能够对元素的属性进行设置,若是属性名不存在,则建立该属性。removeAttribute则是彻底删除此属性。
还有一个属性attributes,主要是获取元素属性集合,这个不是很经常使用,主要是在遍历元素属性时会使用到,它是一个集合。
常见建立元素或文本
通常状况下建立元素都会使用字符串的形式,innerHTML进去。不过,某些状况下,会用到createElement来建立一个元素,若是用到它,那么建立的文本也必须使用createTextNode了。
对于文本节点,注释节点等开发真的不多用,能够当一个子类大概了解便可。
关于模式的讨论,主要能够用document.compatMode来判断,若是是CSS1Compat就是标准模式,移动端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IE上可能有别的模式,模式主要是影响到CSS布局上,Js影响很是少。
在移动端上滚动是一个比较要处理的问题,通常来讲会使用scrollIntoView,scrollIntoViewIfNeeded,scrollByLines,scrollByPages,这四个方法safari chrome都有实现,意味着在iOS和安卓平台都是良好的。
一些小技巧
每个元素都存在一个contains方法,用来检测传入的节点是否是当前节点的子节点,火狐对于的方法名叫compareDocumentPosition。
若是要获取一个文本节点可使用innerText(纯文本)来获取字符串,若是要获取全部的包括标签的字符串可使用innerHTML。它们还有一种outer系列对应的方法,主要的区别是前者(outerText)会替换节点,后者(outerHTML)会修改调用它的元素,通常基本没人使用。它们能够获取,也能够经过赋值来设置新的节点。
对于这两级在DOM中基本上IE没啥支持,或者说支持的很是少,像style对象,CSS的一些对象外。
这里最大的变化是增长了对XML命名空间的支持,元素样式的访问,节点的遍历以及range。固然目前来看,节点的遍历,range,XML命名空间在开发中使用的很是少,能够当资料来阅读,了解有这么回事,用到的时候再查询。而元素样式的访问,这个在开发中广泛使用的较多,由于在无法使用css3动画的浏览器中,能够经过改变样式来到达动画的目的。
var doc = document.getElementById('doc'); doc.style.width = '100px';
对于iframe的访问这里增长了一个contentDocument对象来进行引用,还有节点的比较,isSameNode和isEqualNode,这两个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否引用的同一个节点对象,后者是指两个节点是不是相同的类型。不过,它们使用的也很少,了解就好。
元素的大小
这个部分须要理解,由于关乎到元素在浏览器上的位置显示,跟动画有关系,四个属性。
滚动大小
这个在视察滚动或者处理滚动条的时候用的上,也是四个属性
下面这些IE所有不支持,range支持一种叫作文本范围的东西
元素遍历
关于遍历其实有两个方法可用createNodeIterator和createTreeWalker,不过这些在开发中几乎不会使用到,谁没事去遍历节点完呢。
关于range
这个也是很是少会使用到,除非是作那种编辑器应用或者在线编辑器等等,不过使用它能够更精准的控制的DOM,主要是使用createRange方法。
IE浏览器的事件不是重点
事件是JavaScript与HTML进行交互的一个纽带,理解事件能够更好的处理Web应用程序,如今的浏览器中主要支持两种事件流:
事件冒泡则是指事件开始时由具体的元素接收,而后逐级向上传播。好比:
<html> <head></head> <body> <div> <p></p> </div> </body> </html>
给p标签监听一个事件,它的流向是p,div,body,html,document,其实细心看来这种流的走向会存在一个问题,给div也监听一个事件,当用户点击P的时候是会触发两次的,好在event对象中有能够阻止事件冒泡的方法。
事件捕获则是指事件由最上级接收,逐级向下传播到具体的元素上,了解了冒泡以后这个就很是好理解了,正是一个相反的步骤。
而DOM事件流又正好是冒泡与捕获的结合体,它分为三个阶段:事件捕获,目标事件,事件冒泡,若是在纸上画出来,它的走向就是一个圆形。
对于事件处理程序,写在HTML标签中的,另一种是直接写一个function的,好比doc.onclick = function(){},通常来讲这些浏览器支持,可是基本上不会使用了。由于前者是跟HTML耦合的,不利代码维护,并且虽然HTML加载了可是Js文件还未加载,用户点击后,是直接报错的。后者虽然也能够删除,好比doc.onclick = null,对于对代码有强迫症的同窗,基本上不会使用到它。
那么,咱们该怎么给一个元素添加上事件处理程序呢?
全部的DOM节点都具有这两个方法,它接收三个参数:
通常状况下第三个参数都填false
IE浏览器对应的两个方法,attachEvent,detachEvent,它们只有冒泡,事件名要加上on。
在注册完事件处理程序后,事件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对象必需要理解,event事件对象。
通常来讲,这个对象中包含着全部与当前元素所监听的事件有关的信息,好比元素监听的事件类型,元素自己等等。
比较重要的属性和方法(只读)
比较重要的属性和方法(读写)
PC端主要是针对鼠标,移动端则是触摸,手势相关的处理
若是在PC端上发生一次click事件,实际上它是发生了三次事件,mousedown当鼠标按下的时候,mouseup当用户放开的时候,click两个加起来就发生了一次click事件。相对于移动,PC上的鼠标事件很是的丰富,例如mouseover当鼠标首次移入一个元素边界时触发,mouseout当鼠标移出元素时触发,这个移出,到子元素上也会触发这个事件,mousemove当鼠标在元素内移动时重复触发。
整体来讲对于文档加载,表单控件,窗口大小改变等事件,好比获取焦点,在失去或者获取焦点是值改变等移动上都是同样的,focus(得到焦点)blur(失去焦点)。
在作一些视差滚动的效果时scroll事件是很是好用,移动上在css中提供了一个相似的属性。
惟一的区别是移动端上没有键盘事件。
它们都是冒泡的,也能够取消
三个跟踪触摸事件的属性
移动event事件对象
PC上存在的,在移动上也存在,描述上有差别,好比
一些手势
移动手势干货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