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基本概念

  • 一条箴言是:若是值对象是可共享的,那么它们应该是不可变的。值对象应该保持很小、很简单
  • 极力推荐将值对象实现为不可变的。它们由一个构造器建立,而且在它们的生命周期内永远不会被修改。当你想要获得这个对象的不一样的值时,你简单地建立另外一个对象就好了spa

  • 值对象能够包含其余的值对象,它们甚至还能够包含对实体对象的引用。尽管值对象仅仅用来包含一个领域对象的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应该包含一长列全部的属性。
    属性能够被分组到不一样的对象中。被选择用来构成一个值对象的属性应该造成一个概念上的总体对象

  • 一个服务不是与执行服务的对象相关,而是与操做所要执行的对象相关。在这种状况下,一个服务一般变成了多个对象的一个链接点。这也是为何行为应该很

    天然地隶属于一个服务而不是被包含在领域对象中的一个缘由。一个服务不该该替代一般隶属于领域对象的操做.生命周期

  • 服务的3 个特征:
    1. 服务执行的操做表明了一个领域概念,这个领域概念没法天然地隶属于一个实
    体或者值对象。
    2. 被执行的操做涉及到领域中的其余的对象。
    3. 操做是无状态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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