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你写很差一个快速排序?关于

我经常在想,当初我若不离开完美,如今确定也是总监级的title了,收入比如今高一倍不止。可是另外一方面,在编码能力上我甚至不如某些刚毕业的本科生。好比,快速排序的算法我很熟悉,就一句话:“随机选一个元素,用它把输入集分红两半,对这两半继续递归,而后将递归获得(已排好序)的结果合并”。但几个月前看算法书的时候本身尝试写了一下快速排序,发现远远是另一回事。虽然我对这个算法很清楚,可是用C++实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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