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kov替换原则(LSP)

Barbara Liskov说: 这里须要以下替换性质-----若对每一个类型S的对象o1,都存在一个类型T的对象o2,使得在全部针对T编写的程序P中,用o1替换o2后,程序P的行为功能不变,则S是T的子类型.post 上面的就是Liskov替换原则,换句话说,就是子类型(sub type)必须可以替换掉它们的基类型(base type).设计 对于LSP的违反也潜在的违反了OCP.若是新派生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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