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Kov替换原则(LSP)

LisKov替换原则(LSP “一个软件实体若是使用的是一个基类的话,必定适用于其子类,并且根本不能觉察出基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设计模式 陈述: ide 子类型(Subtype)必须可以替换他们的基类型(Basetype) Barbara Liskov对原则的陈述: 若对每一个类型S的对象o1,都存在一个类型T的对象o2,使得在全部针对T编写的程序P中,用o1替换o2后,程序P的行为功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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