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地址:Functional programming in JavaScript is an antipattern
- 原文做者:Alex Dixon
- 译文出自:掘金翻译计划
- 本文永久连接:github.com/xitu/gold-m…
- 译者:sunui
- 校对者:LeviDing、xekri
写了几个月 Clojure 以后我再次开始写 JavaScript。就在我试着写一些很普通的东西的时候,我总会想下面这些问题:javascript
“这是 ImmutableJS 变量仍是 JavaScript 变量?”前端
“我如何 map 一个对象而且返回一个对象?”java
“若是它是不可变的,要么使用 <这种语法> 的 <这个函数>,不然使用 <不一样的语法和彻底不一样行为> 的 <同一个函数的另外一个版本>”react
“一个 React 组件的 state 能够是一个不可变的 Map 吗?”android
“引入 lodash 了吗?”ios
“
fromJS
而后 <写代码> 而后.toJS()
?”git
这些问题彷佛没什么必要。但我猜测我已经思考这些问题上百万次了只是没有注意到,由于这些都是我知道的。github
当使用 React、Redux、ImmutableJS、lodash、和像 lodash/fp、ramda 这样的函数式编程库的任意组合写 JavaScript 的时候,我以为没什么方法能避免这种思考。npm
我须要一直把下面这些事记在脑海里:编程
就算我可以记住这些东西,我依然会遇到上面那一堆问题。不可变数据、可变数据和某些状况下不能改变的可变数据。一些经常使用函数的签名和返回值也是这样,几乎每一行代码都有不一样的状况要考虑。我以为在 JavaScript 中使用函数式编程技术很棘手。
按照惯例像 Redux 和 React 这种库须要不可变性。因此即便我不使用 ImmutableJS,我也得记得“这个地方不能改变”。在 JavaScript 中不可变的转换比它自己的使用更难。我感受这门语言给我前进的道路下了一路坑。此外,JavaScript 没有像 Object.map 这样的基本函数。因此像上个月 4300 多万人同样,我使用 lodash,它提供大量 JavaScript 自身没有的函数。不过它的 API 也不是友好支持不可变的。一些函数返回新的数值,而另外一些会更改已经存在的数据。再次强调,花时间来区分它们是很不划算的。事实大概如此,想要处理 JavaScript,我须要了解 lodash、它的函数名称、它的签名、它的返回值。更糟糕的是,它的“collection 在先, arguments 在后”的方式对函数式编程来讲也并不理想。
若是我使用 ramda 或者 lodash/fp 会好一些,能够很容易地组合函数而且写出清晰整洁的代码。可是它不能和 Immutable 数据结构一块儿使用。我可能仍是要写一些参数集合在后而其余时候在前的代码。我必须知道更多的函数名、签名、返回值,并引入更多的基本函数。
当我单独使用 ImmutableJS,一些事变得容易些了。Map.set 返回全新的值。一切都返回全新的值!这就是我想要的。不幸的是,ImmutableJS 也有一些纠结的事情。我不可避免地要处理两套不一样的数据结构。因此我不得不清楚 x
是 Immutable 的仍是 JavaScript 的。经过学习其 API 和总体思惟方式,我可使用 Immutable 在 2 秒内知道如何解决问题。当我使用原生 JS 时,我必须跳过该解决方案,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就像 ramda 和 lodash 同样,有大量的函数须要我了解 —— 它们返回什么、它们的签名、它们的名称。我也须要把我所知的全部函数分红两类:一类用于 Immutable 的,另外一类用于其它。这每每也会影响我解决问题的方式。我有时会不自主地想到柯里化和组合函数的解决方案。但不能和 ImmutableJS 一块儿使用。因此我跳过这个解决方案,想一想其余的。
当我所有想清楚之后,我才能尝试写一些代码。而后我转移到另外一个文件,作一遍一样的事情。
JavaScript 中的函数式编程。
反模式的可视化。
我已孤立无援,而且把 JavaScript 的函数式编程称为一种反模式。这是一条迷人之路却将我引入迷宫。它彷佛解决了一些问题,最终却创造了更多的问题。重点是这些问题彷佛没有更高层次的解决方案能避免我一次有又一次地处理问题。
我没有确切的数字,但我敢说若是没必要去想“在这里我能够用什么函数?”和“我能否改变这个变量”这样的问题,我能够更高效地开发。这些问题对我想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我想要增长的功能没有任何意义。它们是语言自己形成的。我能想到避免这个问题的惟一办法就是在路的起点就不要走下去 —— 不要使用 ImmutableJS 、ImmutableJS 数据结构、Redux/React 概念中的不可变数据,以及 ramda 表达式和 lodash。总之就是写 JavaScript 不要使用函数式编程技术,它看似不是什么好的解决方案。
若是你肯定并赞成我所说的(若是不一样意,也很好),那么我认为值得花 5 分钟或一天甚至一周时间来考虑:保持在 JavaScript 路子上相比用一个不一样的东西取代,耗费的长期成本是什么?
这个所谓不一样的东西对于我来讲就是 Clojurescript。它是一门像 ES6 同样的 “compile-to-JS” 语言。大致上说,它是一种使用不一样语法的 JavaScript。它的底层是被设计成用于函数式编程的语言,操做不可变的数据结构。对我来讲,它比 JavaScript 更容易,更有前途。
Clojurescript 相似 Clojure,除了它的宿主语言是 JavaScript 而不是 Java。它们的语法彻底相同:若是你学 Clojurescript,其实你就在学 Clojure。这意味着若是你了解了 Clojurescript,你就能够写 JavaScript 和 Java。“30 亿的设备上运行着 Java”;我很是肯定其余设备上运行着 JavaScript。
和 JavaScript 同样,Clojure 和 Clojurescript 也是动态类型的。你能够 100% 地使用 Clojurescript 语言用 Node 写服务端的全栈应用。与单独编译成 JavaScript 的语言不一样,你也能够选择写一个基于 Java 的 servrer 来支持多线程。
做为一个普通的 JavaScript/Node 开发者,学习这门语言及其生态系统对我来讲并不困难。
在编辑器中执行任意你想要执行的代码。
map
对数组和对象做用的不一样之处。console.log
到 npm 库均可以。:advanced
的复杂配置。()
。它的代码和数据结构中可使用 []
和 {}
,就像大多数编程语言那样。(defmacro infix
[infixed]
(list (second infixed) (first infixed) (last infixed)))
(infix (1 + 1))
=> 2
(macroexpand '(infix (1 + 1))) => (+ 1 1) ; 这个宏把它传入 Clojure,Clojure 能够正确执行,由于是 Clojure 的原生语法。复制代码
既然说它这么棒,可它怎么不上天呢?有人指出它已经很流行了,它只是不如 lodash、React、Redux 等等那么流行而已。但既然它更好,不该该和它们同样流行吗?为何偏心函数式编程、不可变性和 React 的 JS 开发者尚未迁移到 Clojurescript?
由于缺乏工做机会吗? Clojure 能够编译成 JavaScript 和 Java。它实际上也能够编译成 C#。所以大量的 JavaScript 工做均可以看成 Clojurescript 工做。它是一种函数式语言,用于为全部编译目标完成全部的任务。先不论它的价值如何体现,2017 StackOverflow 的调查代表 Clojure 开发者的薪资水平是全部语言中全球平均最高的。
由于 JS 开发者很懒吗? 并非。正如我在上面所展现的,咱们作了大量的工做。有个词叫 JavaScript 疲劳,你可能已经据说过了。
咱们很抗拒,不想学点新东西吗? 并非。 咱们已经因采用新技术而臭名昭著。
由于缺少熟悉的框架和工具吗? 这感受上多是个缘由,但 Javascript 中有的东西, Clojurescript 都有与之对应的: re-frame 对应 Redux、reagent 对应 React、figwheel 对应 Webpack/热加载、leiningen 对应 yarn/npm、Clojurescript 对应 Underscore/Lodash。
是由于括号的问题使得这门语言太难写了吗? 这方面也许谈的还不够多,但咱们没必要本身来区分圆括号方括号 。基本上,Parinfer 使得 Clojure 成为了空格语言。
由于在工做中很难使用? 多是吧。它是一种新技术,就像 React 和 Redux 曾经那样,在某些时候也是很难推广的。即便也没什么技术限制 —— Clojurescript 集成到现有代码库和集成 React 的方式是相似的。你能够把 Clojurescript 加入到已经存在的代码库中,每次重写一个文件的旧代码,新代码依然能够和未更改的旧代码交互。
没有足够受欢迎? 很不幸,我想这就是它的缘由。我使用 JavaScript 一部分缘由就是它拥有庞大的社区。Clojurescript 过小众了。我使用 React 的部分缘由是它是由 Facebook 维护的。而 Clojure 的维护者是花大量时间思考的留着长发的家伙。
有数量上的劣势,我认了。但“人多势众”否决了全部其余可能的因素。
假设有一条路通向 100 美圆,它很不受欢迎,而另外一条路通向 10 美圆,它极其受欢迎,我会选择受欢迎的那条路吗?
恩,也许会的吧!那里有成功的先例。它必定比另外一条路安全,由于更多的人选择了它。他们必定不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而另外一条路听起来美好,但我肯定那必定是个陷阱。若是它像看起来那么美好,那么它就是最受欢迎的那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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