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策略模型建模规范(命名原则)

3.1. 命名原则 文件、文件夹、子系统、模块、输入输出模块、参数、信号、总线等命名应遵照如下原则: 1. 使用有意义的名字:确切的表述变量表明的含义; 2. 使用编码信息:采用标准缩写/简写或首字母缩写; 3. 添加数据类型:指定变量的类型; 4. 添加工程或者系统单位:确切指示变量使用的单位; 5. 使用变量所属(做用)域:指示变量的出处和存储类型。 3.2. 命名规范 文件、文件夹、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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