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设计中的“所见即所得”原则

“所见即所得”原则我记得在之前的文章中就提到过,但是没有详细说明。最近在体验一些产品时,发现很多交互设计上的坑都可以归纳到“所见非所得”上。 所见非所得 我们可以首先来看一下“所见非所得”的案例:上周寄件去北京,在填写收件人信息时候,发现了一个“智能填写”的功能很有意思。所谓“智能填写”就是OCR识别技术,系统可以识别图片上的地址。例如,你的收件人地址正好是身份证上的住址,那么你就可以上传身份证照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