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代码的可复用性——复用性的结构

1.行为子类型与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行为子类型: 子类型多态:客户端可用统一的方式处理不同类型的对象。 栗子! 在java中编译器关于这部分有以下规则(静态检查实现): 子类型可以增加方法,但不可删。 子类型需要实现抽象类型中的所有方法 子类型重写的方法中必须有相同或子类型的返回值 这里有点拗口解释一下,比如重写方法中超类返回值为Animal,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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