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触互联网到如今,我一共只开过两个博客,第一个是新浪博客,第二个是LOFT,这个是个人第三个博客(其实前两个也没怎么写过文章,比较懒,哈哈)。
之因此开了这个博客,有这么几个缘由:前端
学习了不算好久的前端开发,从HTML
到CSS
再到Javascript
,中间穿插着学习了SQL
、C#
、C++
,虽然说学软件开发不能只会个别语言,可是我如今已经有点容易混淆了,好比C#
、C++
和Javascript
从基本的变量声明到函数再到调试方式都有很大不一样,习惯了使用VS来编译,作前端要编译还真不那么容易,不少时候出问题了还得一个个的console
。也许是有些简便的编译方式我没有发现,不过最近在ThoughtWorks的面试题中知道了Unit Test这玩意,能够在写Javascript
的过程当中作测试,挺不错的,面试也是能够长姿式的,即使结果不是很好。面试
为了写这第一篇博文,专门把MD语法看了一遍,能用的都用进来,感受挺有意思的,学习本身喜欢的东西再多都不嫌累。乔布斯在他本身写的的自传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函数
我一直保持着初学者的心态!学习
很喜欢这句话,特别是从这位神通常的人物嘴里说出来感受很不同,连乔布斯都是初学者,还有其余人敢自称高手吗?哈哈,学习是永无止境的,如今这个时代变化太快,也许如今急速发展的Javascript
也会在不久以后变成落后的语言,只有不断充实本身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
最近看了新上映的电影《王牌特工》,里面的特工大叔有一句话也让我印象深入:测试
真正的优秀是比从前的本身优秀翻译
也许咱们不必去一直抬头看着高处的那些大牛,只须要看好眼前,一步一步的向前迈进,说不定哪天停下脚步再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本身也已经有了那么一群追随者崇拜者了。调试
顺带提一句,博客的第一篇文章在草稿箱读出来再赞成条款以后就没有内容了,请站长及时修复该问题。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