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是文档或者浏览器窗口中发生的,特定的交互瞬间。html
事件是用户或浏览器自身执行的某种动做,如click,load和mouseover都是事件的名字。java
事件是javaScript和DOM之间交互的桥梁。node
你若触发,我便执行——事件发生,调用它的处理函数执行相应的JavaScript代码给出响应。浏览器
典型的例子有:页面加载完毕触发load事件;用户单击元素,触发click事件。函数
事件流描述的是从页面中接收事件的顺序。post
问题:单击页面元素,什么样的元素能感应到这样一个事件?性能
答案:单击元素的同时,也单击了元素的容器元素,甚至整个页面。url
例子:有三个同心圆, 给每一个圆添加对应的事件处理函数,弹出对应的文字。单击最里面的圆,同时也单击了外面的圆,因此外面圆的click事件也会被触发。spa
效果以下:3d
事件发生时会在元素节点与根节点之间按照特定的顺序传播,路径所通过的全部节点都会收到该事件,这个传播过程即DOM事件流。
事件传播的顺序对应浏览器的两种事件流模型:捕获型事件流和冒泡型事件流。
冒泡型事件流:事件的传播是从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即从DOM树的叶子到根。【推荐】
捕获型事件流:事件的传播是从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即从DOM树的根到叶子。
事件捕获的思想就是不太具体的节点应该更早接收到事件,而最具体的节点最后接收到事件。
<!DOCTYPE html> <html> <head lang="en">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 </head> <body> <div id="myDiv">Click me!</div> </body> </html>
上面这段html代码中,单击了页面中的<div>元素,
在冒泡型事件流中click事件传播顺序为<div>—》<body>—》<html>—》document
在捕获型事件流中click事件传播顺序为document—》<html>—》<body>—》<div>
note:
1)、全部现代浏览器都支持事件冒泡,但在具体实现中略有差异:
IE5.5及更早版本中事件冒泡会跳过<html>元素(从body直接跳到document)。
IE九、Firefox、Chrome、和Safari则将事件一直冒泡到window对象。
2)、IE九、Firefox、Chrome、Opera、和Safari都支持事件捕获。尽管DOM标准要求事件应该从document对象开始传播,但这些浏览器都是从window对象开始捕获事件的。
3)、因为老版本浏览器不支持,不多有人使用事件捕获。建议使用事件冒泡。
DOM标准采用捕获+冒泡。两种事件流都会触发DOM的全部对象,从document对象开始,也在document对象结束。
DOM标准规定事件流包括三个阶段:事件捕获阶段、处于目标阶段和事件冒泡阶段。
note:
1)、尽管“DOM2级事件”标准规范明确规定事件捕获阶段不会涉及事件目标,可是在IE九、Safari、Chrome、Firefox和Opera9.5及更高版本都会在捕获阶段触发事件对象上的事件。结果,就是有两次机会在目标对象上面操做事件。
2)、并不是全部的事件都会通过冒泡阶段 。全部的事件都要通过捕获阶段和处于目标阶段,可是有些事件会跳过冒泡阶段:如,得到输入焦点的focus事件和失去输入焦点的blur事件。
两次机会在目标对象上面操做事件例子:
运行效果就是会陆续弹出6个框,为说明原理我整合成了一个图:
传统的事件处理中,须要为每一个元素添加事件处理器。js事件代理则是一种简单有效的技巧,经过它能够把事件处理器添加到一个父级元素上,从而避免把事件处理器添加到多个子级元素上。
事件代理的原理用到的就是事件冒泡和目标元素,把事件处理器添加到父元素,等待子元素事件冒泡,而且父元素可以经过target(IE为srcElement)判断是哪一个子元素,从而作相应处理。关于target更多内容请参考javaScript事件(四)event的公共成员(属性和方法) 下面举例来讲明。
传统事件处理,为每一个元素添加事件处理器,代码以下:
事件代理的处理方式,代码以下:
<body> <ul id="color-list"> <li>red</li> <li>orange</li> <li>yellow</li> <li>green</li> <li>blue</li> <li>indigo</li> <li>purple</li> </ul> <script> (function(){ var colorList=document.getElementById("color-list"); colorList.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Color,false); function showColor(e) { e=e||window.event; var targetElement=e.target||e.srcElement; if(targetElement.nodeName.toLowerCase()==="li"){ alert(targetElement.innerHTML); } } })(); </script> </body>
总结一下事件代理的好处:
来自:http://www.cnblogs.com/starof/p/4066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