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提供者(provider)与服务消费者(ribbon版本)-微服务架构

服务提供者(provider)与服务消费者(ribbon版本)-微服务架构 冬天手冷,能少写一句代码,就少写一句代码了,服务注册中心,仍是用上一篇文章的注册中心,我这里从新搭建一个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消费者便可(哦,忘了点东西,提示一下下:注册中心这么关键的服务,若是是单点话,遇到故障就是毁灭性的,好比王者荣耀,要是炸了,若是我正在排位的话,是会骂人的,因此使用集群是很好的解决方案)java 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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