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编写规范(注释篇)

//摘抄自华为软件编写规范 一、:通常状况下,源程序有效注释量必须在 20 %以上 说明:注释的原则是有助于对程序的阅读理解,在该加的地方都加了,注释不宜太多也不能太少,注释语 言必须准确、易懂、简洁。 二、说明性文件(如头文件.h 文件、.inc 文件、.def 文件、编译说明文件.cfg 等)头部应进行注释, 注释必须列出:版权说明、版本号、生成日期、做者、内容、功能、与其它文件的关系、修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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