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SQL程序设计中的标识符定义与SQL的标识符定义的要求相同。要求和限制有: sql
(1)不能超过30个字符。数据库
(2)首字符必须为字母。spa
(3)不区分大小写。设计
(4)不能使用SQL保留字。code
(5)对标识符的命名最好遵循实际项目中相关命名规范ci
在 PL/SQL 出现的全部变量和常量都须要指定一个数据类型。下面介绍一些经常使用的数据类型,有标量类型、参考类型、 LOB 类型和用户自定义 类型
NUMBER [(precision, scale)]:可存储整数或实数值字符串
CHAR[(maximum_length)] :描述定长的字符串,若是实际值不够定义的长度,系统将以空格填充。在PL/SQL中最大长度的是32767,长度缺省值为1。io
经常使用的日期类型为DATE。日期默认格式为DD-MON-YY,分别对应日、月、年。程序设计
存储逻辑值TRUE或FALSEclass
参考类型分为两种,%TYPE和%ROWTYPE。
定义一个变量,其数据类型能够与已经定义的某个数据变量的类型相同,或者与数据库表的某个列的数据类型相同,这时能够使用%TYPE。
定义一个变量的类型参照自基本表或视图中记录的类型、或游标的结构类型,这时能够使用%ROWTYPE
变量名 := 常量或表达式 ;例如: v_num NUMBER:=3;
SELECT 字段 INTO 变量名例如: SELECTsname,age INTO v_sname, v_age FROM studentWHERE sno=‘20120001’;
DECLARE v_sname student.sname%TYPE; v_birth NUMBER; BEGIN SELECT sname,2012-age into v_sname,v_birth FROM student WHERE sno='20120006'; DBMS_OUTPUT.PUT_LINE('学号为2012006的姓名:'||v_sname||' 出生年月:'||v_birth);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