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快速了解《你不知道的 JavaScript》(上卷)

最近刚刚看完了《你不知道的 JavaScript》上卷,对 JavaScript 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javascript

《你不知道的 JavaScript》上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做用域和闭包》,第二部分是《this 和对象原型》。下面我会按照简单介绍一下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及阅读感觉。前端

第一部分《做用域和闭包》java

第 1 章 做用域是什么

  1. 编译原理:简单介绍分词/词法分析、解析/语法分析、代码生成的概念;
  2. 理解做用域:介绍引擎、编译器、做用域之间的关系;
  3. 做用域嵌套。

在这一章节中,做者经过引擎、编译器、做用域之间的对话,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及做用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并引出了 LHS 查询和 RHS 查询的概念。设计模式

第 2 章 词法做用域

  1. 词法做用域及其相关概念;
  2. 欺骗词法的方式:数组

    • 在代码运行时修改词法做用域,如 eval()
    • 在代码运行时建立新的词法做用域,如 with

这一章做者介绍了词法做用域以及欺骗词法的方式。说来惭愧,在看这章以前,我彻底没据说过「词法做用域」这个概念,一开始我还觉得是个很高大上的东西,看完以后你会以为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你平时都在写的东西,只不过你没有留意而已。微信

第 3 章 函数做用域和块做用域

  1. 函数做用域:函数声明和函数表达式的区别、具名函数和匿名函数;
  2. 块做用域:withtry/catchletconst

这一章做者介绍了 JavaScript 中的函数做用域及块做用域,讲了函数声明和函数表达式的区别,其实很简单,就是看 function 这个关键字是不是在声明中的第一个词,若是是,那就是函数声明,不然就是函数表达式。另外,做者还简单地介绍了下 ES6 中具备块做用域做用的 letconst 关键字。闭包

在这以前,我一直觉得 ES6 以前是没有块做用域的,只有全局做用域和函数做用域,看完这章以后,我才知道其实在 ES3 的时候就有块做用域了。好比,with 。再好比,try/catch 中的 catch,通常咱们是这样写的:app

try {
    // do something
} catch (err) {
    console.log(err)
}

其中这个 err 只存在 catch 分句内部,从别处引用时会抛出错误。这不就是块做用域吗?函数

第 4 章 提高

这一章节做者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变量声明提高和函数声明提高。没什么好说的,须要注意的是函数表达式是赋值操做,并不会提高。性能

第 5 章 做用域闭包

  1. 闭包;
  2. 做用域和闭包;
  3. 模块机制。

闭包是 JavaScript 中的一大难点,在这章中做者用了 4 个小节来介绍闭包,还有 1 个小节来介绍模块机制。不要看闭包有四个小节,其实也不过 8 页而已,核心的文字加起来也就 2 页,但就是这短短的 2 页,就把闭包给讲得很是清楚。

下面是书中给出关于闭包的定义:

当函数能够记住并访问所在的词法做用域时,就产生了闭包,即便函数是在当前词法做用域以外执行。

看了是否是仍是不懂,不要紧,让咱们来提取关键字:

  • 函数;
  • 记住并访问所在的词法做用域;
  • 当前词法做用域以外执行。

再来看下书中的一段代码,看完以后再结合书中的定义来理解,我相信你对闭包确定会有更进一步的理解。

function foo() {
    var a = 2;

    function bar() {
        console.log(a);
    }

    return bar;
}

var baz = foo();

baz(); // 2 —— 朋友,这就是闭包的效果。

下面结合咱们刚刚提取的关键字来理解。

  • 函数。这里的函数是 bar()
  • 记住并访问。 bar() 当前所在的词法做用域是 foo() 的函数做用域。bar() 的词法做用域可以访问 foo() 的内部做用域。
  • 当前词法做用域以外执行。在上面的代码中,咱们将函数 bar() 当作一个值类型传递给外部,在这句代码中 var baz = foo();,咱们将 foo() 的返回值(也就是 bar())赋值给变量 baz 并调用 baz(),实际上就是调用 bar()。上面第 2 点里咱们说了,bar() 的做用域是 foo() 的函数做用域,可是,在这里,它倒是在本身定义的词法做用域之外的地方执行。

怎么样,经过上面的分析,是否是对闭包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了。

附录 A 动态做用域

做者在这一章中简单地分析了下动态做用域,并经过一小段代码将它与词法做用域作了对比。词法做用域与动态做用域的主要区别在于:词法做用域是在定义时肯定的,而动态做用域是在运行时肯定的。

附录 B 块做用域的替代方案

这一章简单地介绍了块做用域的替代方案 Traceur,以及所以可能会带来的性能问题。

附录 C this 词法

这一章并无说明 this 机制 ,只是介绍了 ES6 中的箭头函数引入的行为 —— this 词法。关于 this 机制的详细说明是在第二部分《this 和对象原型》中的第 1 章和 第 2 章。

附录 D 致谢

这一章做者致谢了一大堆的人,光人名的排版就占了两页多,说真的,我都怀疑是否是在凑字数了(纯调侃,没别的意思)。


第二部分《this 和对象原型》

第 1 章 关于 this

  1. this 的指向;
  2. this 的做用域。

这一章中做者先是提出咱们「为何要使用 this?」这个问题,而后再指出「this 究竟是什么?」,为第 2 章作铺垫。

这一章我我的认为最核心的就是两句话。第一句是「当一个函数被调用时,会建立一个活动记录(有时也称为执行上下文)。这个记录会包含函数在哪里被调用(调用栈)、函数的调用方式、传入的参数等信息。this 就是这个记录的一个属性,会在函数执行的过程当中用到」。也就是说,this 是活动记录里的一个属性,与函数执行的过程有关。

第二句话是「this 其实是函数被调用时发生的绑定,它指向什么彻底取决于函数在哪里被调用。」。第 2 章实际上就是在讲这个绑定。

第 2 章 this 全面解析

  1. 调用位置;
  2. 绑定规则:
  • 默认绑定;

    • 隐式绑定;
    • 显式绑定:call()apply()bind()
    • new 绑定;
    • 箭头函数的绑定;
    • 一些例外的绑定。
  1. 绑定规则的优先级。

做者在这一章中全面介绍了 this 的绑定规则。

要弄清楚 this 的绑定对象,须要明白如下两点:

  • 调用位置
  • 绑定规则

什么是调用位置?简单来讲,就是函数在代码中被调用的位置。为了找到调用位置,咱们须要分析调用栈,也就是为了到达当前执行位置所调用的全部函数,而调用位置就在当前正在执行的函数的前一个调用中。

而绑定规则就是说 this 绑定的对象是有规则的,而且这些规则是有优先级的,总的来讲有下面四点:

  1. new 调用的,绑定到新建立的对象;
  2. callapplybind 调用的,绑定到指定的对象;
  3. 由上下文对象调用的,绑定到该上下文对象;
  4. 默认的,在严格模式下绑定到 undefined,在非严格模式下绑定到全局对象。

固然了,ES6 中新增的箭头函数并不在这四条规则里面,而是继承外层第一个非箭头函数调用的 this 绑定。

在看这一章以前,我对 this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网上找的答案也是五花八门,根本不知道哪一个对哪一个错。在看完这一章以后,我算是对 this 的所绑定的对象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之后再遇到相似的问题时,直接套用上面的规则就能够了。

第 3 章 对象

  1. JavaScript 中的数据类型;
  2. 内置对象;
  3. 对象属性与方法;
  4. 数组;
  5. 对象复制;
  6. 属性描述符;
  7. [[Get]] 操做与 [[Put]] 操做;
  8. Getter 和 Setter;
  9. 遍历及 ES6 中的 Symbol.iterator。

这一章讲到了不少平时我并无注意到的东西,好比,通常来讲,咱们使用数组的时候都是下标/值对,可是,给数组添加属性竟然也是能够,虽然这并不会改变数组的长度。当我看到这一部分的内容时内心在想:我去,这是什么骚操做?这样竟然也能够?后面想了想,数组其实也是对象,是一个特殊的对象,从这一方面来讲也是行得通的;再好比,属性访问与赋值时发生的 [[Get]] 操做与 [[Put]] 操做,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工做原理;还有,咱们能够利用 ES6 中的 Iterator 接口实现本身的迭代逻辑。

第 4 章 混合对象 “类”

  1. 类理论;
  2. 类的机制;
  3. 类的继承;
  4. 混入。

这一章讲到了 “类” 这一设计模式,以及 JavaScript 中各类实现这一模式的方法。

这一章的核心就是:类的本质是复制,多态和继承也是。这一点很重要,JavaScript 中也有类,可是二者的本质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第 5 章 原型》和《第 6 章 行为委托》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这一章一开始看的时候我是很模糊的,由于做为一名 JavaScript 开发者,说实话我对于 “类” 这个东西的理解不是很明白,因此我跳过了这一章,等到看完了后面三章以后再回过来看,瞬间感受清晰不少了。

第 5 章 原型

  1. [[Prototype]] 属性;
  2. 属性设置和屏蔽;
  3. JavaScript 中的 “类”;
  4. (原型)继承;
  5. 对象关联。

这一章中,第一小节的 [[Prototype]] 属性能够和第 3 章中的 [[Put]] 操做结合一块儿看,这样可以完整的了解属性赋值的工做原理;属性设置和屏蔽这一部分能够和第 4 章结合着阅读,以便更好地了解 JavaScript 中的类与其它语言中的类的区别。

第 6 章 行为委托

这一章做者主要从类理论与委托理论(其实也就是对象关联)两种不一样的设计模式来介绍他们之间在代码上实现的不一样,能够看作是第 4 章和第 5 章的对象关联的实践部分。

附录 A ES6 中的 Class

这一章做者分析了 ES6 中新增的 Class 语法的优势与缺点。

全书感悟

以上就是本书中的一些主要内容介绍,我写得比较简单,其实书中还有不少比较细小的东西,有兴趣的同窗能够去买来看看。总的来讲,这本书仍是挺不错的,能让你学到一些平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做者偏向于用口语化的文字来介绍知识点,不会显得枯燥。

最后,抛块砖,但愿能引块玉。下面是我在阅读本书过程当中的作的思惟导图。导图的内容比较多,不是很简洁,由于我但愿尽可能把书中做者提到的概念提取出来,因此可能会显得比较啰嗦。
思惟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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