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研发的 QSS 悖论

三要素只能取其中两个,不可能同时取三个。产品

  • high Quanity 交付质量高
  • large Scale 研发人员的规模大
  • fast Speed 研发速度快

研发是一个多人协做的过程,同时技术水平越高的人交付质量和速度越高。基于如下公理推断而来:it

  • 协做成本定律。人跟人之间的沟通成本是一直存在且同参与沟通的人数呈正相关。若是在两人之间达成共识的几率是 Pr(2),则在三人之间达成共识的几率是每两我的之间互相达成共识的几率: Pr(2) X Pr(2) X Pr(2)。
  • 高水平的研发人员有高交付质量和高研发速度。低水平的研发人员有较低的交付质量,较低的研发速度。

理论推导以下:ast

  • 假设交付质量高且研发速度快,那么必然是共识达成的几率大,那么沟通效率高,参与沟通的人不多。这跟“研发人员规模大” 矛盾。
  • 假设研发人员多,研发速度快。由于人多,必然沟通成本高,沟通须要的是时间,交付速度快的状况下只能有一种解释,上线的产品中隐藏了大量沟通不充分形成的问题,所以交付质量必然差。
  • 依次类推便可得出 CAP 理论相似的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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