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业优惠新政:自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今日发布公告,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公告全文如下: 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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