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面试的时候碰到了这个问题: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 建立了几个对象,回来本身研究并查阅资料才发现答错了。。
网上的争论很多,有的说是两个,答案应该是:两个或一个java
理由解释以下:
都了解java 的字符串常量缓冲区(字符串池,字符串常量池),
若是代码是这样的:面试
[java] view plain copy缓存
而且 abc 字符串以前没有用过,这毫无疑问建立了两个对象,一个是new String 建立的一个新的对象,一个是常量“abc”对象的内容建立出的一个新的String对象,测试
可是若是代码是这样子的:.net
[java] view plain copy对象
嗯,建立几个就很差说了,咱们仍是测试一下吧,首先咱们打开cmd.exe, 经过javac *.java编译好该Java文件,而后经过命令javap -c *来查看java编译后的ByteCode字节码,blog
ldc的含义是:将常量值从常量池中取出来而且压入栈中。从上图中,咱们能够看到第0行和第7行中的字符串引用是同一个,这说明了,在编译期间,该字符串变量的值已经肯定了下来,而且将该字符串值缓存在缓冲区中,同时让该变量指向该字符串值,后面若是有使用相同的字符串值,则继续指向同一个字符串值字符串
因此String str2 = new String("abc"); 此时就建立一个对象,而abc 则是从字符串常量缓冲区中取出来的。get
ok。就是这个样子。c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