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器做用 对CSS样式的一个声明:css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以下:html
选择器{ 样式; }
选择器类型:
1.标签选择器:选择器为标签名称 对一类标签进行样式声明
2.类选择器:对一些标签进行合适的类声明使用 class=“类名” 再使用 .类名 做为选择器进行样式声明
3.id选择器:相似类选择器 可是只能对一个标签进行一个id声明 且用 #id名 做为选择器进行使用
4.子选择器:使用>符号对指定的标签元素选择其第一代子元素 使用 .类名>子元素名 做为选择器(.类名是指代标签元素的一种形式 并非惟一形式)
5.包含(后代)选择器:使用“空格”代替> 但不是选择第一代子元素 而是选择以后的全部后代子元素
6.通用选择器:使用*做为选择器 对全部标签元素进行样式声明
7.
更有趣的是伪类选择符,为何叫作伪类选择符,它容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好比说咱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css3
a:hover{color:red;}
上面一行代码就是为 a 标签鼠标滑过的状态设置字体颜色变红。这样就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文字加入鼠标滑过字体颜色变为红色特效。浏览器
关于伪选择符:编辑器
关于伪类选择符,到目前为止,能够兼容全部浏鉴器的“伪类选择符”就是 a 标签上使用 :hover 了(其实伪类选择符还有不少,尤为是 css3 中,可是由于不能兼容全部浏览器,本教程只是讲了这一种最经常使用的)。其实 :hover 能够放在任意的标签上,好比说 p:hover,可是它们的兼容性也是很很差的,因此如今比较经常使用的仍是 a:hover 的组合。字体
8.spa
当你想为html中多个标签元素设置同一个样式时,可使用分组选择符(,),以下代码为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一、span标签同时设置字体颜色为红色:code
h1,span{color:red;}
它至关于下面两行代码:htm
h1{color:red;} span{color: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