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三个基本特征:数据抽象、继承和多态。多态的做用是消除类型之间的耦合关系。多态也被称做动态绑定、后期绑定或运行时绑定。编程
8.2安全
将一个方法调用同一个方法主体(我理解就是方法和它的对象)关联起来被称做绑定。若在程序执行前进行绑定(通常由编译器和链接程序实现)叫作前期绑定。C是前期绑定的。编程语言
后期绑定是在运行时根据对象的类型进行绑定,也叫作动态绑定或运行时绑定。若是一种语言想实现后期绑定,就必须具备某种机制,以便在运行时能判断对象的类型,从而乔勇恰当的方法。编译器一直不知道对象的类型,可是方法调用机制可以找到正确的方法体,并加以调用。后期绑定机制随编程语言的不一样而有所不一样,但无论怎样都必须在对象中安置某种类型信息。ide
Java中除了static和final方法(private是隐式的final)以外,其余全部的方法都是后期绑定。声明一个方法为final,能够防止该方法被覆盖,也能够有效的关闭动态绑定,或者说告诉编译器不须要对其进行动态绑定。这样编译器就能够为final方法调用生成更有效的代码。函数
有了动态绑定,就能够编写只与基类打交道的代码,而且这些代码对全部导出类均可以正确运行。测试
练习6中最后括号中有一句话:不用向上转型。这句话有点费解,本节说的就是多态的向上转型,不用干什么呢?查了一下英文原版括号里:without any casting. 此处应该理解为不用手动转型吧?编码
练习10值得注意:一个基类有方法1和方法2,方法1中调用方法2,导出类覆写了方法2。建立一个导出类,并向上转型到基类,而后调用方法1。此时方法1中调用的是导出类中覆写的方法2。spa
8.2最后两小节列出了两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第一段例子:对象
表面上看,好像导出类的f()方法覆写了基类的,可是其实基类的f()方法是private,因此是隐式的final。因此此处并无发生覆写,而基类的引用调用的天然是基类的方法。这种问题能够用@Override注解来解决,当没有发生覆写时使用了该注解,编译器会报错。并且此种状况出现的几率并不大,由于基类的f()方法是private的,很难在类以外的其余地方调用。继承
第二个例子是关于域的:
域(或者字段)的访问操做都是由编译器解析,因此不是多态的。什么类型的引用调用的域就是什么类型对象中的域。此处例子能够看到将域设置为private,而后用get方法获取域的一个好处,它不会让人产出迷惑。不过最好仍是不要把导出类中的域和基类中的域用相同的名字命名。
第三个例子关于静态函数,它是随类而不随对象走的,因此也没有多态机制,这个例子比较好理解,并且通常也不用对象的引用去调用static函数(用类名调用),因此不作过多解释:
8.3
复杂对象调用构造函数的顺序:
(0)将分配给对象的存储空间初始化成二进制的零;
(1)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整个步骤会不断的反复递归下去,首先是构造整个层次结构的根,而后是下一层导出类,直到最底层的导出类;
(2)按声明顺序调用成员的初始化方法;
(3)调用导出类构造函数的主体。
做者在本小节的最后说明了一种在构造函数中调用覆写方法的状况,这种状况会致使导出类中覆写函数被调用,因为导出类中的域尚未初始化,会形成一些难以发现的错误:
编写构造函数时有一条有效的准则:用尽量简单的方法使对象进入正常状态;若是能够的话,避免调用其余方法。在构造函数内惟一可以安全调用的方法是基类中的final方法(也适用于private,由于它是隐式final)。
8.4
协变返回类型:从1.5开始引入,导出类中的覆盖方法能够返回基类方法返回类型的某种导出类型(导出类中的覆盖方法的返回类型能够比基类方法返回类型更具体)。本身编码测试过,的确如此,从前从未注意过这个特性。
8.5
关于组合和继承,做者的建议是,首选组合,尤为是不能十分肯定应该使用哪种方式时。还有一条通用的准则:“用继承来表达行为间的差别,用字段表达状态上的变化。”
做者用了大概一页的篇幅来探讨继承中纯继承和扩展继承的优劣。
纯继承是一种is-a关系,导出类的接口与基类接口彻底相同,所以能够全程利用多态和向上转型。
扩展继承是一种is-like-a关系,导出类比基类拥有更多的功能(更多的接口),这样程序实现起来更灵活,并且貌似更符合Java开发者的本意(由于继承用了关键字extends)。可是在向上转型时就会丢失导出类那些新增的功能。
对两个继承方式优劣的思考,不得不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孰优孰劣很难说的清楚。
Java中,全部转型都会检查,在进入运行时仍会检查,若是不是该类型,就会抛出ClassCastException异常。运行期间对类型进行检查的行为称做“运行时类型识别(RT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