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式须要找到类型的ID(至关于门牌号),而后“敲门”取得类型值函数
后式只须要找到类型的ID,而不须要再去“敲门”得到类型具体值。在一个“门牌号”内只可能有一个值,所以就不用明知故问了。所以后式比前式少了一步,在比较较多的状况下,后者效率更高效率
固然,对于类型比较,最优方法仍是isinstance(),isinstance()能够用类型值组成的元组进行比较,代码更少,函数调用也少,效率应该就高点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