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chain of responsibility职责链模式(行为型)

20 chain of responsibility(行为型) 对于一个请求,能自己做就自己做,做不了就推卸给下一个人;下 一个人能自己做就自己做,不能做再推卸给下一个人。 直接决定由哪个对象负责处理时,就需要推卸责任。我们可以将多 个对象组成一个职责链,然后按照它们在职责链上的顺序一个一个 地找出谁来负责处理。 缺点:延迟 优点:将请求的发送方与其接收方解耦。 动机: 通过给多个对象处理请求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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