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h中变量的设定规则

在bash中能够使用变量来轻松地进行脚本的编写,而变量在设定时,也是要符合必定的规则的。bash

1. 变量与变量内容以一个等号‘=’来连结,如:ide

myname=zhangit

2. 等号两边不能直接链接空格,如如下是不合规则的:class

myname = zhang 或 myname=zhang qingli变量

3. 变量名称只能是英文字母或数字,但开头字符不能是数字,如如下是不合规则的:程序

2name=zhang方法

4. 变量内容如有空格符,则能够使用双引号或单引号引发来,但:脚本

a) 双引号内的特殊字符如$等,能够保持本来的特性,如:英文

var=”lang is $LANG” 则,echo $var,可得:lang is en_USdi

b) 单引号内的特殊字符则仅为通常字符(纯文本),如:

var=’lang is $LANG’ 则,echo $var,可得:lang is $LANG

5. 可以使用跳拖字符‘\’将特殊符号如enter、$等变成通常字符

6. 若该变量为扩增变量内容时,则可用”$变量名称”累加内容,如:

PATH=”$PATH”:/home/bin

7. 若该变量须要在其余子程序执行,则须要以export来使变量变成环境变量:

export PATH

8. 一般,系统默认变量都是大写字符,则自定义变量为小写字符。

9. 取消变量的方法为使用’unset 变量名称’,如unset my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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