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对社保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模糊中有个概念总觉得是交得越多越好,由于你交得多,公司相应就交得更多。可是通过仔细研究社保政策,真是有点大吃一惊,发现彻底不是这么回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反而是交得越多越亏。 htm
以上海为例,社保的基数上限是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的三倍,2006年为2235*3=6705元,假设你的工资为8000元,那么将以6705为基数缴纳社保。 事务
首先是养老保险,这个金额是最大的,我的8%,即536元,单位22%,1475元。可是请注意,单位交的一分钱都不会进入你的我的帐户!所有用于社会统筹。那么到了你老了养老金怎么领取呢,这个我在网上查了一下,竟然找不着一个明确的官方文件说明。比较广泛的说法是,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我的帐户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我的帐户÷120。这就至关于,除了我的帐户不同外,你们领的基础养老金都是同样的。那么显然如今交得越可能是越亏的,由于我的帐户其实都是你本身交的钱,你不交社保把它存银行也是同样的。可是公司替你交的那部分就彻底替国家作贡献了,交的越多贡献越多。难怪不少公司都把基本工资开得很低,而提升奖金和补助,这样能够把省下来的那部分保险做为福利发给我的。而同时,你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会有什么差异。 get
您提出的问题是不少人都关心的问题。即在我的账户10年(120月)用完之后养老金如何计算的问题。按现有的政策规定是上年的平均工资的 20%+1/120,其中的1/120是不变的,即在退休时计算出的我的账户余额/120,每个月照发,终身不会变更。 例如第一个月的退休金为上年人均平 ×20%+12000/120=上年人均平×20%+100 到第二个月的退休金仍为上年人均平×20%+100 到第三个月的退休金仍为上年人均平 ×20%+100 ……………………………… 在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险发 [1998]69号) 中对于我的帐户养老金有以下的明文规定: “退休人员我的帐户养老金,在我的帐户储存额支付完毕时,由养老保险基金中继续支付,至死亡时止。” 所以,您尽管没必要担忧在我的的帐户储存额用完之后养老金会减小的问题。 不过,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后,原来的基本养老金会从20%向上提升,即每多缴费一年多发一个百分点,原来我的帐户养老金1/120会根据各地区的人均余命变动为1/180或1/240。 基础
再说医疗保险,我的2%,134元,单位12%,804元。一样,只有本身交的进入我的帐户,单位交的所有被统筹。医保的报销政策是:对于门诊,先由其我的账户资金支付,账户资金用完后由我的自负。说白了就是一分钱不给报,并且还只能去指定的医院用指定的药!对于住院,有个起付标准,好像是两千多吧,这个标准如下由我的帐户支付,我的帐户不足的本身掏现金,也就是这两千多仍是所有你本身出。超过起付标准且低于医保最高限额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这个标准一样是你们统一的,与你交得多少不要紧。与养老保险同样,公司交的那部分医疗保险被国家给“劫富济贫”了,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方法
上面这句话就说得很正确 支付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我的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如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做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2、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实”,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五、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文件
其次失业保险,我的1%,单位2%,加起来200,这个真的是一点用都没有,反正你都拿不到,即便你真的失业了。 时间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实,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而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view
最后是住房公积金,我的7%,单位7%,一共938,这个却是全归你我的,不过说到底其实原本就都是本身的钱,国家没有投进任何福利。 vi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若是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从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小。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做)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成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之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从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这样算下来,公司在8000的工资之外,还要替你交1475+804+134+469=2882元,至关于实际每月为你付出了10882元,而你实际获得的呢?首先,扣除社保后的工资为,8000-536-134-67-469=6793元,这6793元要扣掉663元的税,到手现金是6129元。再算上你我的帐户里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司和我的交的公积金总额,你一个月的实际收入为6129+536+134+938=7737元。
咱们假设另一种状况,仍是这个公司,它每月在你身上的预算是同样的,即一样为你付出10882元。可是它把基本工资开得很低,按上海市规定的社保基数下限(月平均工资的60%,即2235*0.6=1341元)给你发,剩余的钱以奖金和补助形式发给你。这样,公司须要交纳的社保为:295.+160.9+26.8+94=577元,你我的交纳107.2+26.8+13.4+94=242元,扣掉四金后工资还剩1099元(还没到个税的起征点)。公司能够给你发的补助为10882-1341-577=8694元,这样你的补助加上扣除社保后的工资一共为:8694+1099=9793元,这9793元扣掉所得税1263元(据我所知不少公司这种福利和补助还能够避税,姑且把这个算上吧,毕竟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剩8530元,这就是你到手的现金。算上我的帐户的保险和公积金,一个月实际收入为8530+107+27+198=8862元。与上面一种状况相比,公司为你付出的钱都是10882元,可是你到手的现金多了8530-6129=2338元,实际收入多了8862-7737=1125元。而你享受到的基础养老金、医保统筹金这些国家福利是同样的! 这里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它忽略了我的帐户余额的做用,其实养老金的大头仍是在我的帐户余额这里,由于我的养老金的数额是在退休时肯定下来的,之后国家每个月都按这个肯定下来的数额发放,即便你的我的帐户余额用光了,也会从统筹资金中按这个数额继续发给你。
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很不公平和合理的制度,社保至少应该保证“高投入,高福利”,可是实际上反而成了交得越少,却能得到更高的利益。不知道这应该是谁的悲哀。
综合上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空气、水、食品、休假、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房价、教育等等等等,仍是咬咬牙,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