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回答题目的问题,来看另外一个问题:“人性本善仍是人性本恶?”安全
这是辩论赛最喜欢出的题目。我也参加过辩论会,也唾沫横飞的辩论过这个话题——不管选正方反方,可以动用的论据都不少,可以诘问的点也不少。不过最让我好奇的是,为何这个问题不像科学问题那样,能最终得出一个公认的结果呢?微信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这个提问自己有问题。网络
首先它假设无分男女老少,无分古今中外,全部人都有稳定的、能够明确断定为“善”或者“恶”的“人性”。而后它假设这个“人性”能够统摄全部的行为,若是人性本善,那么这我的作的全部事情都应该是善的,若是人性本恶,那么这我的作的全部事情都是恶的。app
辩手准备再充分,辩论赛再精彩,全部的论述,全部的攻讦,都是从这两点假设出发。然而咱们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两个假设都不那么站得住脚。ide
怎么办?spa
比较好的办法是下降讨论的“粒度”,认可人是复杂的,应当当作善恶的混合体,充其量维持一个“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恶”假设。遇到具体的事件,仍是要针对具体的事件来讨论——这件事情到底作得对仍是不对,体现了人性的是善仍是恶?翻译
好了,如今讨论本文的题目:百度好,仍是腾讯好?这个问题无法抽象回答,只能针对具体的事情来分析对错。在具体事件上,这些公司作得好,仍是很差?3d
先说百度最近被热炒的“中国人不在意隐私”吧。orm
虽然众多炒做文章都大字标出“李彦宏说中国人不在意隐私”,但我相信他确定不会说这么简单直接。我看过当时的视频,确认许多报道缺失了上下文。视频
李彦宏以前表达了“数据越多,价值越大”(力量“指数级增加”彷佛没有被翻译出来),也铺垫了“中国(这里用的是China,应该指的不是人民)愈来愈在乎隐私”。而后他来了个转折:“但我同时也认为,中国人(这里再也不用China)对隐私的态度更开放,也不那么敏感”,因此“若是他们可以放弃隐私换取一些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不少状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作。”
在我看来,这段话若是做为对现状的客观描述,自己问题不大。设想一下,假如这段话出如今媒体的报道里,并不会有多少人在乎,甚至反对。可是考虑到说话的场合,说话人的身份,以及百度公司历史上出现的那些事件,不免让听众认为这段话是在表达其它特别的含义。
我在的几个微信群里都讨论了这个问题,支持李彦宏的一方一般这么说:中国的现状你们都知道,早就没有什么隐私了,你的地址、电话、银行卡都不是秘密……
看起来,持这种说法的人赞成的并非“中国人‘愿意’放弃隐私换取便利和效率”,而是“无论你愿意不肯意,隐私都守护不住”。换句话说,“无奈”也是“愿意”的一种。赞同这种观点也无可厚非,认可“愿意”实际上是“无奈”就好。
不过我仍然以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由于“早就没什么隐私因此不在意隐私”彷佛也不是那么正确。因而我在群里问:如今有多少人在丢快递时不会撕掉或者涂掉收件人信息?从我看到的答复来看,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撕掉或者涂掉。为何呢?由于你们慢慢都知道了,收件地址随意处理容易引来麻烦。
也就是说,即使有大而化之的“中国人早就知道没什么隐私”,在扔快递包装时,大多数人仍是愿意多麻烦一点守护本身的隐私,而不是扔掉完整标签,换取那一点便利。具体到这个点上,咱们看不到“放弃本身的隐私,换取便利”的表现,反而看到更在乎隐私的举动。
其次,数字化(互联网化)与隐私的冲突是一个长期以来很难解决的问题。数字化的两种属性对隐私形成了艰巨的挑战:信息的高速复制、二次利用。
在传统的信息交互方式下,信息的复制成本很高,复制速度很慢,因此大多数信息能存活和传播的范围都至关有限。即使你的隐私被泄露,泄露的隐私信息也只能传播到很小的范围,生存不长的时间,因此大多数时候危害终归有限。在数字化和互联网时代,信息能够在瞬间被复制无数份,传递到天涯海角。一样是私密录影,先后只相距不到十年,璩美凤的传播范围和速度远逊于陈冠希,这是光盘被宽带网络所取代的结果。
信息的二次利用更是一个难题。所谓二次利用,指的是这样的状况:我由于特定业务场景受权你使用个人数据,完成业务。然而业务结束以后,数据却没有消失,而是被拿到其它场合,作其它的加工处理。这些场合、加工方式、目的甚至是我彻底没想到,也不想要的。目前讨论不少“骚扰式推荐”,也能够算做对用户信息的二次利用,给用户形成了反感甚至恐慌。
因此,若是真的要让你们放心地让渡隐私,更有意义的作法恐怕是发起正经讨论,怎样避免恶意复制,怎样保证二次利用的合理性才更有意义。单纯说“反正已经没有隐私了”,就好像大而化之讨论“人性本善仍是人性本恶”同样,并不能获得有意义的结论。
说完了百度的问题,再来谈腾讯的问题。最近我想谈谈腾讯,主要是由于两个事件。
一是Keso写了篇《我为何尊敬腾讯》(点击“阅读原文”可达)表达他对于腾讯的尊重,许多人表达了不一样意见。二是在知乎日报里看到某产品经理评论张小龙“不骚扰、不感动、不迎合”的原则时说,“若是是卖必需品并且保持垄断地位,固然能够坚持三不原则……若是有一天微信须要主动转型保持本身的地位,就没什么原则不原则了”。
老实说,我以为第二个回答比较尴尬,不太应该出如今“知乎日报”里。对产品经理来讲,能作正确的同类比较应当是基本功。既然答主没有作,我能够来作,其实只要回答下面两个问题就能够:
第一,在微信成长到今天的体量以前,它是否采用了业界经常使用的“骚扰、感动、迎合”等方法来得到更多的用户?这原则是否是业界共识,作起来有没有难度?在成长阶段,能坚持这种“不骚扰、不敢动、不迎合”并且成功的产品有多少?
第二,在微信已经有这么大致量的时候,它是否坚持了“不骚扰、不敢动、不迎合”的原则?这原则是否是业界共识,作起来有没有难度?体量在同一量级的产品,仍然可以保持“不骚扰、不敢动、不迎合”的产品有多少?
就像抽象讨论“人性本善”仍是“人性本恶”不会有结论同样,抽象讨论“三不原则”也不会有结论。但关注具体的问题,咱们能够有更具体的判断。
若是你对这两个问题有明确的答案,你应当能理解我对Keso文章的见解:Keso是否支持这家公司,具体到他举的例子,好比严厉处理有“不当行为”的员工,这家公司的表现是否是值得尊重。
Keso的尊敬必定不是受到了“特别优待”,这能够由个人亲身经历证实。在魏则西事件爆发时,针对许多为百度辩护的言论,我写了一篇《再谈百度》,在其中写到了,老百姓对IT企业有更高的道德期待,因此我认为企业家应当迎合这些期待,而不是主动下降身价:
若是百度公开说明本身的定位是与莆田系医院合伙作生意,大方认可本身承担不起社会责任,若是李彦宏不和其它IT精英一块儿登台,而是常常和莆田系医院的大佬们一块儿活动,你们毫不会那么恨百度。
我没有想到的是,文章发出当晚就收到一个200元的赞扬,头像和名称都和Keso文章里晒出的“Pony马化腾”一致(由于我没有马化腾的微信,因此无法确认是否本尊)。腾讯的朋友跟我说,次日公司号召你们要注重职业道德,作更让人尊重的企业——“或许二者也有点联系”?我不知道。
我还能确定的是,我这个公众号也没有所以受到腾讯的任何优待,订阅数没有猛涨,赶上敏感事件删文仍然要删文。不过我仍然没有在其它平台开写做帐号,乐得在这里逍遥。
好吧,总的来讲个人观点是这样:要判断一家企业是否是值得尊敬,历数它作的不够好的地方固然是一种办法,但咱们也能够换一个角度,想一想:这家企业为本身争取了多少选择权,在它有选择权的时候,它作了什么样的选择?
在其它人以为没有选择权的时候,努力争取一些选择权;在你们以为“迫不得已”要这样选择的时候,它作了不同的选择。在我看来,这是值得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