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做权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国务院于1991年6月4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指出: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有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网络 目录ide 软件著做权的客体和主体 软件著做权的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做权转让合同履约注意事项 软件著做权的期限和限制 软件登记 侵犯软件著做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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