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能够做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吗?

大家的微信聊天记录是能够做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据此可知,电子数据也是能够做为证据使用的。如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都属于电子证据。所以,根据您所说的状况,您与同事晓琳的聊天记录是能够做为证据使用的。一旦之后由于大家之间的借贷关系发生纠纷,您在向法院起诉时,彻底能够用大家的这份聊天记录做为证据证实晓琳曾经向你借钱的事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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