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ss中a标签的样式

CSS为一些特殊效果准备了特定的工具,咱们称之为“伪类”。其中有几项是咱们常常用到的,下面咱们就详细介绍一下常常用于定义连接样式的四个伪类,它们分别是:php

  • :link
  • :visited
  • :hover
  • :active

由于咱们要定义连接样式,因此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超级连接中的锚标签--a,锚标签和伪类连接起来书写的方法就是定义连接样式的基础方法,它们的写法以下:css

  • a:link,定义正常连接的样式
  • a:visited,定义已访问过连接的样式
  • a:hover,定义鼠标悬浮在连接上时的样式
  • a:active,定义鼠标点击连接时的样式

示例:浏览器

a:link {
    color:#FF0000;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a:visited {
    color:#00FF00;
    text-decoration:none;
}
    
a:hover {
    color:#000000;
    text-decoration:none;
    }
    
a:active {
    color:#FFFFFF;
    text-decoration:none;
}

上面示例中定义的连接颜色是红色,访问事后的连接是绿色,鼠标悬浮在连接上时是黑色,点击时的颜色是白色。工具

若是正常连接和已访问过的连接样式相同,鼠标悬浮和点击时的样式相同,也能够将它们合并起来定义:测试

a:link, a:visited {
    color:#FF0000;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a:hover, a:active {
    color:#000000;
    text-decoration:none;
}

连接定义的顺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连接定义写好了,但它也是有规则的,若是这四项的书写顺序稍有差错,连接的效果可能就没有了,因此每次定义连接样式时务必确认定义的顺序,link--visited--hover-active,也就是咱们常说到的LoVe HAte原则(大写字母就是它们的首字母)。spa

老外总结了一个便于记忆的“爱恨原则”(LoVe/HAte),即四种伪类的首字母:LVHA。定义A连接样式的正确的顺序: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net

为何咱们不能改变定义的顺序?作下测试就能够了。code

假设咱们想实现下面的样式:blog

状态 样式 颜色
已访问 a:visited
未访问 a:link
选定 a:active 绿
鼠标移入 a:hover

鼠标移入时,并无变黄。而是当这个连接已经被访问事后,鼠标移入才变黄:ci

a:visited{color:red;}
a:hover{ color:yellow;}
a:link{ color:blue;}
a:active{ color:green;}

这是由于,一个鼠标通过的未访问的连接同时拥有a:link,a:hover两种属性,在上述的CSS样式中,a:link离他最近,先知足a:link,而放弃a:hover的重复定义。

而使用LVHA顺序声明后,它首先检查a:hover的符合标准,先变色。

因此说,为了符合浏览器解释CSS遵循的"就近原则"。咱们在定义CSS中,宜将最通常的条件放在最上面,并依次向下,最下面放最特殊的。

在W3C规范中,也规定了连接的声明顺序:

  1. 在 CSS 定义中,a:hover 必须被置于 a:link 和 a:visited 以后,才是有效的。
  2. 在 CSS 定义中,a:active 必须被置于 a:hover 以后,才是有效的。

注意:未设置“href”属性的a标签其:link和:visited伪类将没法生效

参考自:简明现代魔法~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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