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代理与静态代理

代理设计模式的原理:  使用一个代理将对象包装起来, 然后用该代理对象取代原始对象。任何对原 始对象的调用都要通过代理。代理对象决定是否以及何时将方法调用转到原 始对象上。 静态代理,特征是代理类和目标对象的类都是在编译期间确定下来,不利于程序的扩展。同时,每一个代理类只能为一个接口服务,这样一来程序开发中必然产生过多的代理。最 好可以通过一个代理类完成全部的代理功能。 动态代理是指客户通过代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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