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一边回想小时听过的鬼故事,一边在网上乱翻,结果然就看到了一篇骇人的报道,但不是鬼故事。
报道来自严肃财经媒体,但还不是官媒。为防又有人投诉我这蚂蚁大的小号,我只能对姓名略加处理,但我会提供足够线索供读者查证。
大富豪“假志宏”,为了融资上市,两年前用 83 吨黄金向多家信托机构质押融资 200 亿,还有保险公司承担保险。
所谓“质押”就是把东西放到人家那去当“人质”,“融资”就是借钱。金融圈的西装强盗们最喜欢把老百姓都懂的东西换个叫法。
可是信托机构当初收到黄金时没检验。如今假志宏还不出钱,信托机构拿出“黄金”一看,是铜!情节就这么简单。事件
没必要感叹假志宏的疯狂:总有人想刀口舔血。没必要猜想信托机构、保险公司有内鬼:这几乎是必定的。我只想作个思想实验:若是你是信托机构、保险公司里的小职员,按规定你应该在收到“黄金”时当场检验。但你的上司暗示你别管闲事,你怎么办?若是你坚持原则,上司有可能换别人接收“黄金”,而你接下来确定日子难过。说不定已经“劳动合同不续订”。若是你接受暗示,如今确定惴惴不安,看见警车就心惊肉战。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当巨鳄撞到国法时,你可能活活挤扁。《新下级学》中给下级的第 5 诫“办事合规。对不当指示,即便执行也要留下证据”就是针对此种状况,并且举了“浦东机场救护车接机事件”作例子。也许有人说:留下证据也仍是会得罪领导啊……我只能说:你又想百分百讨好领导,又想不受牵连,想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