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继承

1. 继承具备如下特色:java

 1)继承具备层次结构,并具备传递性对象

 2)子类继承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不包含构造方法),同时也能够拥有本身的方法。继承

 注意:java只支持单继承,即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超类(父类),但一个父类能够派生出多个子类,如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儿子只能有一个父类,开发

但一个父类能够有多个儿子。权限

2. 在使用继承时注意如下事项:语法

 1)除非父类在开发中,不然不该该修改父类引用

   2)子类构造方法要负责调用适当的父类构造方法,无论是以显示仍是隐式的方法方法

   3)父类的字段必须比子类的字段先初始化生活

4. 不能被继承的父类成员参数

 private成员、子类与父类不在同包中、使用默认访问权限的成员、构造方法

5. 访问修饰符:

 访问修饰符    本类    同包    子类    父类

  private      *

  friebdly(默认)   *     *

  protected    *     *      *

  public      *      *       *     *

6. 多重继承关系的初始化顺序是:

  父类属性——父类构造方法——子类属性——子类构造方法

7. 方法重写与方法重载

        位置    方法名    参数表    返回值    访问修饰符

  方法重写  子类     相同     相同    相同或是其子类 不能比父类更严格

  方法重载  父类     相同     不一样     无关      无关

8. 继承的优势:

 1)能够建立更为特殊的类型

 2)消除重复代码

 3)利于维护

9. super关键字

 super关键字是指对象的引用,只不过它是指向父类对象的引用

10. super关键字的规则为:
 若要在子类构造方法中调用超类构造方法,则在子类构造方法中的第一条语句要用super关键字来调用:

  1)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语法为:

    super();//或super(参数列表);  必须是第一句

  2)调用父类的普通方法的语法为:

    super.methodname(); //或super.methodname(参数列表);

    super.methodname()是假设这个方法是其父类型时所调用的对应方法,但须要强调的是:这个方法不必定在父类中被定义,

  它多是从层次结构上更上层的类中继续来的。

11. super关键字来访问父类的成员,须要注意:

  1)super只能出如今子类的方法和构造方法中;

  2)super调用构造方法时,只能在第一句;

  3)super不能访问父类的private成员

12. 当父类不须要被实例化时,能够把父类方法声明为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calss   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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