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设计原则】——02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OCP(Open Close Principle) “Closed for Modification;Open for Extension" 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这里所说的软件实体包括项目中按照一定逻辑规则划分的模块、类、抽象类以及方法。 开闭原则的动机很简单:软件是变化的。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修改关闭,对扩展开放。也就是说,在设计一个模块的时候,应当对这个模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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