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念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的小说,确切得说是《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对个人影响是巨大的。记得第一次接触《百年孤独》是在2012年的那个夏天,大学刚刚毕业,手头攥着一个一所非著名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毕业回到家里,没有想过要去工做,也没想过是否是要去那所学校报到,就是疯狂得在家里读书。记得当时短短的几十天里,读了《围城》、《追风筝的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活着》、《我是个年轻人,我心情不大好》、《少有人走的路》,固然也包括印象极为深入的《百年孤独》。当时读这本小说心里是极为震撼的,我历来没想到小说还能够这么写。小说的背景是在马孔多这样一个亦真亦幻的小镇,描述的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兴衰。这个家族中每一个人彷佛都有一个典型的特征:那就是孤独。如今想一想小说中那么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么浮躁的我,是怎么一步步着迷的,记得当时读这本书时,白天成天成天的看,晚上也是读到两三点钟,即便有了困意,也是在沙发上躺会。这样没日没夜的读这样一部经典,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两三天就读完了。读完以后本身以为不尽兴,而后又扫了一遍。我以为《百年孤独》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若是享受孤独,如何在漫长的时光里与孤独为伴。固然里面魔幻现实主义的东西、拉美战争(依稀有《1984》的影子)也深深地吸引着我。
      另外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简介中是这么描述的:它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全部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我记得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是第二年考研复试结束,提早来学校报到的时候。当时在兖州火车站里面,因为个人那趟火车要到深夜才开,我就找了个地方席地而坐,端着小说很清闲的读着。故事的情节基本都忘记了,仅仅记得文中的那么一句话:All we need is love。小说中男主角在五十多年的长河里,一直保持着爱的能力,就是但愿能有朝一日能和曾经心爱的那个姑娘,谈一段永不分离的爱情。我没法再现故事的场景,只是以为这样以为在年轻的时候能读到这样一部小说,真是太美好了!
     关于马尔克斯的去世,哥伦比亚总统桑托斯称:“马尔克斯是史上最伟大的哥伦比亚人,他的去世给世人留下了千年的孤独。”我以为这是很厚道的评价。然而有另一些人,我真不知道是为了哗众取宠仍是怎么着,以调侃的方式说:马尔克斯确实是个伟大的做家,他那充满魔幻色彩的故事、想象力惊人的情节,犹如南美雨林般交错密集,时刻准备给人惊喜。阅读马尔克斯,是一种智力和想象力的挑战,使人欲罢不能,尤为是他那两本著名的《老人与海》和《丧钟为谁而鸣》。中国人彷佛都很喜欢集体围观一件事情,就像前段时间的文章和马伊琍的故事,马尔克斯去世了,举国哀悼,彷佛瞬间网友们都成了马尔克斯的书迷。咱们知道有一些是为了跟马尔克斯套近乎,进而显示出本身学识渊博的样子。但是更多的是真正读过他的书,对他的文学造诣深深地敬佩一批人。若是像上边提到的一群人(有些是老师),只是一味讽刺,会让那些想读马尔克斯做品的人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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