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规则

注册域名的人,一般有两个目的:一个是自己使用,另一个是卖给别人——也就是“启用价值”和“流通价值”的实现。既然关乎价值了,就避不开一句话:物以稀为贵!所以,就域名来讲,长短是决定数量、正比价值的,越短越贵。当然,少数“含义极佳”的域名另当别论,例如谷歌的google.com有六位,但要比一般的四位、五位的.COM域名珍贵的多。 在讨论长短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个问题:总所周知,域名最短的仅有一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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