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日志“子过程有很多交互,应不应该表达出来?

第五元素: 问一个关于序列图业务实体和业务工人责任的问题: 下面两图,应该哪个是适合的呢? 第五元素: 因为调用目的是"记录日志",但是子过程有很多交互,应不应该表达出来?如果表达出来,那么感觉表达不了与"记录日志"的"子"的关系。 潘加宇: 之所以困惑是因为抽象级别不对,两个系统之间就一个责任分配"记录日志",其他是下一个抽象级别的具体交互。 潘加宇: 书上第四章有讲啊 第五元素: 嗯嗯,一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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