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象与引用之间的一些基本概念。函数
初学Java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总以为基本概念很模糊。后来才知道,在许多Java书中,把对象和对象的引用混为一谈。但是,若是我分不清对象与对象引用,对象
那实在无法很好地理解下面的面向对象技术。把本身的一点认识写下来,或许能让初学Java的朋友们少走一点弯路。字符串
为便于说明,咱们先定义一个简单的类:it
class Vehicle {模板
int passengers; class
int fuelcap;变量
int mpg;垃圾回收
}构造函数
有了这个模板,就能够用它来建立对象:引用
Vehicle veh1 = new Vehicle();
一般把这条语句的动做称之为建立一个对象,其实,它包含了四个动做。
1)右边的“new Vehicle”,是以Vehicle类为模板,在堆空间里建立一个Vehicle类对象(也简称为Vehicle对象)。
2)末尾的()意味着,在对象建立后,当即调用Vehicle类的构造函数,对刚生成的对象进行初始化。构造函数是确定有的。若是你没写,Java会给你补上一个默认的构造函数。
3)左边的“Vehicle veh 1”建立了一个Vehicle类引用变量。所谓Vehicle类引用,就是之后能够用来指向Vehicle对象的对象引用。
4)“=”操做符使对象引用指向刚建立的那个Vehicle对象。
咱们能够把这条语句拆成两部分:
Vehicle veh1;
veh1 = new Vehicle();
效果是同样的。这样写,就比较清楚了,有两个实体:一是对象引用变量,一是对象自己。
在堆空间里建立的实体,与在数据段以及栈空间里建立的实体不一样。尽管它们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实体,可是,咱们看不见,也摸不着。不只如此,
咱们仔细研究一下第二句,找找刚建立的对象叫什么名字?有人说,它叫“Vehicle”。不对,“Vehicle”是类(对象的建立模板)的名字。
一个Vehicle类能够据此建立出无数个对象,这些对象不可能全叫“Vehicle”。
对象连名都没有,无法直接访问它。咱们只能经过对象引用来间接访问对象。
为了形象地说明对象、引用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能够作一个或许不很稳当的比喻。对象比如是一只很大的气球,大到咱们抓不住它。引用变量是一根绳, 能够用来系汽球。
若是只执行了第一条语句,还没执行第二条,此时建立的引用变量veh1还没指向任何一个对象,它的值是null。引用变量能够指向某个对象,或者为null。
它是一根绳,一根尚未系上任何一个汽球的绳。执行了第二句后,一只新汽球作出来了,并被系在veh1这根绳上。咱们抓住这根绳,就等于抓住了那只汽球。
再来一句:
Vehicle veh2;
就又作了一根绳,还没系上汽球。若是再加一句:
veh2 = veh1;
系上了。这里,发生了复制行为。可是,要说明的是,对象自己并无被复制,被复制的只是对象引用。结果是,veh2也指向了veh1所指向的对象。两根绳系的是同一只汽球。
若是用下句再建立一个对象:
veh2 = new Vehicle();
则引用变量veh2改指向第二个对象。
从以上叙述再推演下去,咱们能够得到如下结论:
(1)一个对象引用能够指向0个或1个对象(一根绳子能够不系汽球,也能够系一个汽球);
(2)一个对象能够有N个引用指向它(能够有N条绳子系住一个汽球)。
若是再来下面语句:
veh1 = veh2;
按上面的推断,veh1也指向了第二个对象。这个没问题。问题是第一个对象呢?没有一条绳子系住它,它飞了。多数书里说,它被Java的垃圾回收机制回收了。
这不确切。正确地说,它已成为垃圾回收机制的处理对象。至于何时真正被回收,那要看垃圾回收机制的心情了。
由此看来,下面的语句应该不合法吧?至少是没用的吧?
new Vehicle();
不对。它是合法的,并且可用的。譬如,若是咱们仅仅为了打印而生成一个对象,就不须要用引用变量来系住它。最多见的就是打印字符串:
System.out.println(“I am Java!”);
字符串对象“I am Java!”在打印后即被丢弃。有人把这种对象称之为临时对象。
对象与引用的关系将持续到对象回收Java在运行时才处理别名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