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违法公司法私自出售股份,公司是否能够起诉

根据2006年版《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 股权,应当经其余 股东过半数赞成。经股东赞成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余股东有优先购买权。htm 此条款应理解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根据该规定,其余股东若是认为被告转让股权的行为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能够据此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这是其余股东的权利,股东交易的双方、公司都无权做为主体来诉讼。pdf 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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